目 录
第一部门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门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置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是执法监视机关。依照宪法和执法的划定,履行执法监视职能。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PA视讯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卖力并陈诉事情。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切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及提起抗诉;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运动和刑罚执行及牢狱、看守所运动是否正当,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运动是否正当实行执法监视;执法划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部门,划分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执法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行政事务治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下属1个预算单元,即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体例及实有情况
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体例102人,实有人数97人;事业体例11人,实有人数11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27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6185.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090.91万元增加94.2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事情人员人为尺度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171.7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71.7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12万元
4.财政专户治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隶属单元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元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3.1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0.3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0.35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6185.1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090.91万元增加94.2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事情人员人为尺度和增加离退休费等有关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697.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2.27%,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5499.09万元增加198.72万元,增长3.6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87.3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591.82万元淘汰104.46万元,下降17.65%。其中:
1.事业单元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隶属单元补助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元规模
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用度、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元包罗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1个所属本级预算单元。其他所属单元2024年无财政拨款部署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6.9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8.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用度。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治理后,因公出国境用度统一部署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7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76万元淘汰0.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46.19万元,包罗: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23.4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部署更新警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3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7.80万元淘汰5.1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增强车辆治理,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万元。
(二)政府购置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置服务预算总额382.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元以及0家参公治理事业单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3.6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77.01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部署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9台,共计452.41万元;单元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共计452.58万元。2024年预算部署中,购置单元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事情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生长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部署的因公出国(境)用度、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元(含参照公务员法治理事业单元)运行用于购置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罗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聚会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质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治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度。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元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尺度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治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置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规模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凭据政府采购方式和法式,交由切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肩负,并凭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用度的行为。
第二部门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