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市城管执法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元门户网站对《都市治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果真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8月19日,收到1条反馈意见,具体为“1.举报者有遭受攻击抨击的风险,强调实名可能会抑制举报意愿,因此不应将未以真实姓名进行举报的人员直接列为不予奖励情形;2.举报人如对不予奖励决定不平,目前无处反映。建议增加:举报人对不予奖励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上一级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复核等条款。”经认真研究分析,已在相关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对举报人权益的保障。
谢谢社会各界对我们事情的体贴和支持。
市城管执法局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