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5-07-14 16:28:39,已短信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指标使用”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凭据《PA视讯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划定》(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三条的划定,小我私家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方式取得,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方式取得,新能源以外的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方式取得。 凭据《申请小客车指标服务说明(小我私家)》相关划定:小我私家持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只能购置新能源小客车,该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小我私家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可以购置新能源小客车,该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若要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应在申请更新指标之前携带车辆相关质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治理总所(地址:向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2层公检法查询窗口治理相关确认手续,所需质料以车管所要求为准。完成确认手续后,可以重新在网站或区窗口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使用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没有治理确认手续且已经申请取得新能源更新指标的,如仍需要购置普通小客车,须携带有关证明质料到车辆治理总所的2层公检法查询窗口治理确认,待市指标治理机构和市车辆治理所配合将原指标作废后,申请人方可再次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若您认为以上内容尚未解答您提出的问题,您可致电65077118或1232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