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质料目录
事业单元申请变换挂号,应当向挂号治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元法人变换挂号申请书和《事业单元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因变换事项的差异,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换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二)变换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三)变换宗旨和业务规模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换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元法定代表人挂号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五)变换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六)变换开办资金的,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注:
1、无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元公章。
2.以上质料均为一式一份。
二、申请质料提交
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网上挂号治理系统提交质料预审,预审通事后再到现场复核纸质质料。
二是网上填报并上传乐成后,通过EMS寄达挂号治理机关。
质料涉及国家秘密、具有特殊治理要求的,不在网上提交。
三、填表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书式样(点击下载)
变换挂号---填写说明及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