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质料目录
1、事业单元法人设立挂号(存案)申请书(网上填报完成后下载);
2、事业单元法定代表人挂号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下载);
3、事业单元章程草案(建设事业单元法人治理结构单元);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元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7、由举办单元出具的事业单元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8、住所证明;
9、挂号治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
1、企业、事业单元、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服务业单元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元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业务规模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3、无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元公章。
4.以上质料均为一式一份。
二、申请质料提交
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网上挂号治理系统提交质料预审,预审通事后再到现场复核纸质质料。
二是网上填报并上传乐成后,通过EMS寄达挂号治理机关。
质料涉及国家秘密、 具有特殊治理要求的,不在网上提交。
三、填表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书式样(点击下载)
设立挂号---填写说明及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