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利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因你单元事业单元法人证书已废止19年,且未定期报送年报,未按划定进行地址变换挂号。经视察,你单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事业单元挂号治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的划定。依据该划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元作出取消挂号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元取得联系,现通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通告宣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如不平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元可于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通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PA视讯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
联系人:余雪飞、李诗琪,电话:010-88699417
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局
2026年6月4日
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石事登执撤〔 2026 〕1号
当事人名称:PA视讯市利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107400869960Q
住所: PA视讯市石景山区西黄村西口94号
经查,你单元存在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陈诉、办公场所已不在挂号地址但未申请变换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事业单元挂号治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的划定。以上事实有事业单元挂号治理系统单元年报信息查询截图、现场视察笔录、现场视察视频等为证。
依据《事业单元挂号治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第二项、第三项之划定,决定对PA视讯市利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事业单元法人挂号予以取消。你单元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107400869960Q)及印章交回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局。
如不平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行政机关地址:PA视讯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
联系人:余雪飞、李诗琪 电话:010-88699417
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