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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PA视讯市进出口协调生长中心《事业单元法人证书》进行废止的通告
时间:2015-06-15
经核实,PA视讯市进出口协调生长中心自2010年至2012年事业单元法人年度陈诉期内存在无正式办公场所、无实际经营运动等问题,凭据有关划定,经我办研究,取消2010至2012年度其年检及格决定,并对其《事业单元法人证书》进行废止,特此通告。
PA视讯市机构体例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