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机构取消或解散等证明文件。审批设立事业单元需提供同级机构体例部门印发的机构取消文件,挂号设立事业单元需提供主管部门(或举办单元)印发的机构取消通知或决定(需包罗“取消XX事业单元”内容)。
2.建设清算组织。事业单元在申请注销挂号前,应当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元)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建设清算组织,完成清算事情。清算组组长一般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元)组织人事或财政部门卖力人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元)的组织人事、财政、资产治理等部门相关事情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人数一般不低于3人。清算期间,事业单元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运动。
3.宣布拟申请注销挂号的通告。清算组织应当自建设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网”至少宣布三次拟申请注销挂号的通告(通告申请书及模板请在本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填报并将加盖单元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发至sydj@bjbb.gov.cn,由挂号治理机关代为宣布,自通告之日起90日期满后才可以申请注销挂号)。
4.完成清算并出具清算陈诉。清算组织对拟注销挂号事业单元的资产、债权债务、税务、涉诉、人员安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算陈诉(陈诉模板请在本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请对应事业单元设立类型选择相应模板),清算陈诉需由清算组全部成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元)确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陈诉(如页数较多,附审计结论页和盖章页即可)、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财政部门的核算批复(如有)等质料应作为清算陈诉的附件。
5.提交注销挂号申请。事业单元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挂号治理机关申请注销挂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事业单元法人注销挂号申请书;(2)取消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陈诉;(4)宣布该单元拟申请注销挂号通告的凭证;(5)《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元印章;(6)挂号治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6.审核批准。挂号治理机关对申请注销挂号的质料进行审核,对切合注销挂号条件的予以批准,收缴《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元印章,制作发放注销事业单元挂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宣布注销挂号通告。经挂号治理机关注销挂号的事业单元,自批准注销挂号之日起事业单元法人终止。
二、注销挂号申请
1.登录“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网”(//sydwdjgl/)。
2.点击“注销挂号”,凭据提示选择光盘、图片或电子证照登录。没有二维码图片的,可向挂号治理机关申请(申请书模板请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平台下载,或者直接说明情况并加盖单元公章后,发送邮件至sydj@bjbb.gov.cn);电子证照(网络身份凭证)申办,请凭据本网站“相关下载”栏提示流程申领。
3.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注销(存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需要说明的是,注销(存案)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单元公章后上传至“挂号治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4.上传附件(勿选邮寄或面交、传真等)后提交。
注意,请确保上传的图片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认,审核通事后提交纸质质料时,复印件均需加盖事业单元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