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事业单元挂号治理机关,各有关单元:
凭据本市“放管服”革新精神,在国家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局指导和支持下,我市作为全国唯一的《事业单元法人证书》电子证照试点省份,已完成系统开发、联调联试及相关系统对接事情,并于12月30日发出第一批电子证照。为在全市规模内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元法人证书》电子证照是中央编办凭据相关执法规则,凭据统一尺度规范核发的载有事业单元法人挂号信息的执法电子证件。电子证照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执法效力。
二、《事业单元法人证书》电子证照系统与京事登APP绑定使用。事业单元证照治理人在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网“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京事登APP(网址:/sydwdjgl/)。京事登APP只支持在安卓手机上安装和使用。
三、《事业单元法人证书》电子证照凭据分级治理原则,由各挂号治理机关凭据挂号治理权限进行发照。事业单元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第一治理责任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详见使用手册, 可从/sydwdjgl/“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到相应挂号治理机关“窗口”领取。
四、各单元要高度重视本系统本部门《事业单元法人证书》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各事业单元要实时领取电子证照并增强使用中的宁静治理。在使用治理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实时向我局反馈(电话010-89150249),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中央编办机构体例数据中心解决(电话010-69001555)。
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