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医保局规范下层病种同病同付
国家医疗保障局9月2日宣布文件,明确规范下层病种同病同付,统筹地域要合理确定下层病种规模和支付尺度,实行统筹地域内差异品级医疗机构下层病种同病同付。
同病同付是指医保基金与医院结算时,同一病种在差异品级的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医保支付尺度,以此调动下层医疗机构积极性。
新宣布的《按病组(DRG)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3.0版分组方案》明确了第一批下层病种。其中,DRG下层病组31个,笼罩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熏染等27个内科病组和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牢固装置去除术等技术成熟的一二级手术;DIP下层病种127个,包罗97个守旧治疗组和30个手术操作病种,笼罩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常见疾病。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还明确提高按病种付费精细化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如优化特例单议机制提高审核效率,发挥特例单议对医疗机构使用新药耗新技术、收治疑难庞大重症的支持性作用;规范病种结余留用治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按病种付费结余留用及合理超支的规模和比例等划定。
“经过三年试点和三年专项行动,按病种付费基本实现切合条件的统筹地域和医疗机构全笼罩。”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治理司司长黄心宇说,从革新成效来看,2025年全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住院用度划分较2024年下降4.73%和0.94%,22个省份的住院总用度泛起“药耗占比下降、医疗服务用度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据悉,原则上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地域和医疗机构要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3.0版分组的切换事情,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彭韵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