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PA视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聚会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创新创业主体
第三章 科技研发、结果转化和知识产权
第四章 人才资源
第五章 科技金融
第六章 土地利用
第七章 政府服务和治理
第八章 焦点区建设
第九章 执法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组织和小我私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的组织和小我私家从事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的运动,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由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亦庄园、德胜园、石景山园、雍和园、通州园、大兴生物医药工业基地以及市人民政府凭据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其他区域等多园组成。
第四条 示范区应当以科学生长观为指导,服务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坚持首都都市功效定位,推进体制革新与机制创新,建设成为深化革新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性新兴工业策源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五条 示范区应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焦点,营造创新创业和工业生长情况,创新组织模式,构建和完善以项目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六条 示范区建设应当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和计划,统筹示范区与行政区协调生长,统筹种种创新资源配置,统筹示范区研发、生产和生活需要。
第七条 示范区重点生长高新技术工业,加速生长战略性新兴工业,培育生长以各园区特色工业基地为基础的工业链和工业集群。
示范区重点建设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等海淀区和昌平区南部平原地域组成的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空间资源组成的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工业聚集区。
第八条 勉励和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制定创新生长战略,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第九条 勉励组织和小我私家在示范区开展创新创业运动,支持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在示范区先行先试,营造勉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文化气氛。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卖力统筹、计划、组织、协调、服务示范区的建设与生长。
市人民政府设立示范区治理机构卖力具体事情落实。
第二章 创新创业主体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小我私家可以依法在示范区设立企业和其他组织,从事创新创业运动。
在示范区申请设立企业,经营规模中有属于执法、行政规则、国务院决定划定在挂号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可以申请筹建挂号。对切合设立条件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直接治理筹建挂号,并将治理筹建挂号的情况见告有关审批部门;企业获得批准后,应当申请变换挂号。筹建期限为一年,筹建期内企业不得开展与筹建无关的生产经营运动。
在示范区设立企业,除申请的经营规模中有属于执法、行政规则、国务院决定划定在挂号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以指定集中办公区作为住所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予以挂号。
示范区内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挂号的种种企业,凭据生长需要可以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转换组织形式;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可以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变换隶属关系。
第十二条 勉励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科技结果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在示范区开办企业。
以知识产权和其他可以用钱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科技结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由出资各方协商约定,但是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切合有关国有资产的治理划定。
投资人可以其所有的可用钱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股权和债权作价出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治理挂号。
中国公民以自然人身份在示范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相助企业,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予以挂号注册。
创业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可以凭据出资人的约定分期到位。
第十三条 在示范区设立企业,以钱币作为初次出资或者增资的,可以银行出具的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或者以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作为验资凭证;以非钱币作价出资的,可以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陈诉或者以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作为验资凭证。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对在示范区设立的企业的章程、合资协议实行存案制。
第十四条 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组建工业技术联盟。切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挂号为法人。
第十五条 勉励在示范区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信用、执法、知识产权、治理和信息咨询、人才服务、资产评估、审计等种种专业服务组织生长。
勉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组织和小我私家,在示范区设立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种种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以及科技中介机构,利用社会资源,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第十六条 申请在示范区设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元、基金会,除执法、行政规则、国务院决定划定挂号前须经批准的以外,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挂号。
凭据前款划定申请建设社会团体,可以吸收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境内组织及小我私家作为会员,跨行政区域开展运动。
凭据本条第一款设立的社会组织,名称应当冠以行政区划名称或者“中关村”字样。
第十七条 支持社会组织加入示范区建设,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相助,制定尺度,资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品牌推广,肩负执法、规则授权或者政府委托的事情。
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置服务等方式,支持服务于示范区的社会组织的生长。
第十八条 示范区应当推进自主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革新,围绕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重大项目和首都经济社会生长的重大需求,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以企业为主体或者接纳企业化的运行模式,聚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种种创新创业主体,整合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种种创新要素,链接科技研发和科技结果工业化等各个创新环节,形成协同创新、利益共享的自主创新机制。
第三章 科技研发、结果转化和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
勉励示范区内的企业自行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境内外设立研发机构和结果转化中心。
勉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示范区内的企业联合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物。
勉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织科技人员为示范区内的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通过资金资助、设立孵化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偏向生长,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工业技术联盟凭据划定申报国家或者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或者资金项目,加入肩负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种种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高新技术工业化项目。
市生长革新、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行政治理部门在体例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计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历程中,应当听取示范区内的企业、工业技术联盟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示范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肩负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以凭据一定比例在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中列支间接用度,用于支付实施项目(课题)历程中发生的治理、协调、监视用度,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用度中列支的相关用度。
第二十三条 市科技、教育、经济和信息化、生长革新、质量技术监视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整合公共科技资源,接纳多种方式为示范区内的企业创新生长提供研发、工业设计、咨询、检测、测试等技术服务,资助企业研发新产物、调整产物结构、创新治理和开拓市场。
第二十四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技术联盟利用各自优势,开放和共享科技资源,配合培养人才,共开国家和本市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联合肩负科技项目,开展产学研用交流与相助。
支持战略科学家领衔组建新型科研机构。
第二十五条 勉励示范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依法转让科技结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可以将科技结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和教学、科研及事业生长。
勉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示范区开办企业,转化科技结果。
第二十六条 对本市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政府有关行政治理部门应当与示范区内肩负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织就项目形成的科技结果约定知识产权目标和实施转化期限,在项目验收时对知识产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凭据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和首都科学生长需要,定期宣布一批要害焦点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结果工业化与应用示范项目,凭据果真、公正、公正原则,组织示范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由其组成的联合体加入招标。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的自主创新运动;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组织实施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发挥政府采购对社会应用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九条 市科技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将切合条件的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产物纳入本市自主创新产物目录,推荐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产物纳入国家自主创新产物目录。
市财政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建设健全使用首台(套)装备的风险赔偿机制。
第三十条 使用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的采购以及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门投资的市政设施、技术革新、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节能环保等项目,应当采购、使用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产物。
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评标规则中应当对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产物给予一定的价钱扣除或者加分。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不停加大科技资金的投入;建设健全资金统筹机制,统筹种种资金的使用,接纳股权投资、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示范区内的重大科技研发、结果转化项目;逐步提高科技和工业化资金的统筹比例和使用效率。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示范区生长专项资金,支持在示范区创新创业、建设创新情况和促进工业生长。
市人民政府可以运用科技工业投资基金和绿色工业投资基金等工业投资基金,支持科技结果在示范区转化。
第三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行政治理部门通过补助、奖励等措施,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人员获得专利权、商标注册和著作权挂号。
勉励示范区内的企业建设专利联盟,构建专利池,提高专利缔造、运用、掩护和治理的能力。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指导和资助示范区内的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增强商标治理,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可以依据企业申请,对企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在本市企业名称挂号中予以掩护。
第三十四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创业主体开展尺度创新,加入创制地方尺度、行业尺度、国家尺度和国际尺度,建设尺度联盟,增强与海内外尺度化组织的战略相助,推动技术尺度的工业化应用,促进创新产物开发。
第三十五条 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建设健全示范区知识产权掩护的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以及有关案件行政处置惩罚的快速通道,完善行政机关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制度。
专利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勉励、引导示范区内的企业建设专利预警制度,支持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预警和战略分析服务。
专利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建设企业专利外洋应急援助机制,指导企业、协会制定外洋重大突发知识产权案件应对预案,支持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外洋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援助。
第四章 人才资源
第三十六条 本市在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
示范区治理机构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示范区创新创业型人才生长计划,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等制度,为示范区内的人才生长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三十七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组织凭据需要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条理人才。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凭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划定为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条理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户口或者居住证治理、衡宇购置和租赁等方面提供便利。
本市在示范区建设与促进科技结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价制度,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价服务;对示范区内的企业引进科技研发和结果转化方面的紧缺人才,建设偏重能力、业绩、潜力、孝敬等综合素质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突出孝敬人才的直接引进机制。
第三十八条 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可以接纳职务科技结果入股、科技结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科技结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对作出孝敬的科技人员和经营治理人员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
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以探索切合自身特点和有利于勉励创新的激励机制。
第三十九条 支持高等院校利用自身优势,结合示范区的生长需求开展新的学科建设,开设创新创业培训课程。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接收高等院校学生实习和就业,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相助培养创新型人才。
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卖力人举荐人才在示范区肩负重大科技创新和工业化项目。
第四十条 勉励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示范区开展人才信用评价和治理,建设人才信用纪录,推广使用人才信用陈诉等信用产物。
第四十一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经济和信息化、生长革新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建设健全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与企业的相同交流机制,促进科技人员与企业的双向选择。
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示范区创新创业、为示范区建设做出突出孝敬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科技金融
第四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勉励和支持种种金融机构在示范区开展金融创新,促进技术与资本的对接。
市金融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健全企业上市联动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综合协和谐指导服务,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上市。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在证券公司代庖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运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信托计划等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第四十四条 支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开展针对示范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等业务。
支持商业银行在示范区内设立专营机构,创新金融产物和服务方式,创新考核奖励、风险治理、授信、贷款审批和发放等机制,为企业融资服务。
支持企业和其他组织在示范区内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小额贷款机构和担保机构。
本市建设贷款风险赔偿机制,为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开展针对示范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工业链融资等提供风险赔偿。
第四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基金,接纳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在示范区开展差异阶段的投资业务。
第四十六条 政府有关行政治理部门应当支持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为示范区内的中小企业投标肩负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对由此发生的相关用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或者其他资金支持。
第四十七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购置产物研发责任保险、要害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要害研发人员团体康健保险、意外保险、增补医疗保险和增补商业养老保险等保险服务。
勉励保险机构在示范区设立专营机构,创新保险产物,建设保险理赔快速通道,疏散企业创业风险。
第四十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勉励和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对切合条件的,凭据划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六章 土地利用
第四十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凭据示范区生长计划纲要的要求,统筹示范区与周边地域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五十条 示范区集中新建区的建设用地应当用于高新技术工业、战略性新兴工业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
勉励将示范区都市建成区存量土地用于生长高新技术工业、战略性新兴工业。
市领土资源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建设示范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和动态监测机制,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第五十一条 示范区治理机构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治理部门、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建设对企业使用示范区建设用地的联审机制,制定示范区的工业目录和项目入驻尺度、法式,统筹企业、项目的进入、调整和迁出。
第五十二条 示范区内高新技术工业、战略性新兴工业的研发和工业化项目用地,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接纳协议出让等方式。
示范区内原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改变用途;确需转让的,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凭据国家有关划定享有优先购置权。
示范区探索团体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机制,重大科技结果研发和工业化项目可以通过租赁、入股和联营联建等方式使用团体建设用地。
第七章 政府服务和治理
第五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建设示范区科技创新和工业化促进中心服务平台,健全跨层级联合事情机制,统筹政府的资金投入和土地、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配置,推进政策先行先试、重大科技结果工业化、科技金融革新、创新型人才服务、新技术应用推广和新产物政府采购等事情。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凭据示范区生长计划纲要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都市总体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凭据生态良好、节能环保、用地集约、工业聚集、设施配套的原则,体例示范区建设的种种计划。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规模内卖力组织实施相关计划。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示范区种种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凭据评估结果可以依法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五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示范区内的组织和小我私家治理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和其他服务、治理事项,应当简化法式、缩短期限、淘汰层级、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果真对示范区建设所接纳的支持措施的适用规模、尺度和条件、申请法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方便组织和小我私家查询。
第五十六条 本市实行示范区重大行政决策果真征求意见制度和科学论证制度。有关示范区建设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接纳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媒体果真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组织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论证。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增强与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相同协调,支持社会组织加入相关政策、计划、计划的起草和拟订,归集、反映行业动态或者成员诉求,反馈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第五十七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金融、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行政治理部门应当组织建设人才流动和技术、资本、产权交易的平台,促进创新要素的聚集和高效配置。
第五十八条 市统计行政治理部门应当设立示范区统计机构,建设并完善切合示范区生长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卖力组织实施统计视察,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和评价,组织体例并定期宣布中关村指数。
第五十九条 示范区应当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企业信用陈诉等信用产物,培育信用产物的应用市场。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财政资助、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事项治理中,将企业信用陈诉作为了解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
勉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在融资服务中使用企业信用陈诉。
第六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示范区内的组织和小我私家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相助提供便利,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生产、研发、服务、投资等跨国经营运动。
示范区治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域科技园区的相助,推感人才交流、协同创新和工业相助。
第八章 焦点区建设
第六十一条 为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发动示范区整体生长,凭据自主创新资源漫衍状况,在示范区设立焦点区,具体规模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支持产学研用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结果研发、转化和股权激励、科技金融革新、科技经费革新、新型工业组织加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府采购、工商治理、社会组织治理等体制机制创新的政策和措施在焦点区先行先试。
第六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划分治理权限、简化治理法式、直接委托等方式,推进焦点区行政审批革新。焦点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接纳统一治理、联合治理、集中治理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
市人民政府应当凭据淘汰执法条理、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的原则,推进焦点区行政执法体制革新。焦点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肩负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执法权。
第六十四条 焦点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凭据示范区生长计划纲要和焦点区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组织和小我私家在焦点区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措施。
第六十五条 焦点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凭据示范区生长计划纲要,通过计划实施、情况建设、业态调整等方式,推动焦点区的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的统筹配置,吸引创新要素在焦点区聚集,建设高端工业集群。
第九章 执法责任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划定的行为,执法、规则已划定执法责任的,从其划定。
行政机关未履行本条例划定职责的,由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卖力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实施本条例需要制定配套规章或者其他具体措施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治理部门研究制定并宣布实施。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宣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12月8日PA视讯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聚会会议通过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