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本市大气情况质量,淘汰非门路移动机械污染,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和《PA视讯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剖析2017年事情措施》(京政办发〔2017〕1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PA视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划定,市政府宣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7]30号),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的规模和种类
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以及通州区部门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其中,通州区部门行政区域是指西起通州区行政区域西界限,东至任李路、京榆旧路、白师路、右堤路、堡东路、潞城中路、武兴路、京塘路(以上门路均不含)组成的界限,北起潞苑北大街(不含),南至京哈高速公路(不含)的区域。
二、划定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执法依据充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1条划定“都市人民政府可以凭据大气情况质量状况,划定并宣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三、措施实施将有效淘汰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预计禁用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措施实施后,可淘汰非门路移动机械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为10%左右。
请各机械使用单元务必严格遵照《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门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门路机械。此外,要做好非门路移动机械排放自查,实时维护调养。同时,凭据情况掩护部要求,本市及周边地域已完成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自2017年10月起,非门路移动机械应添加使用第六阶段车用柴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