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日前宣布《PA视讯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建设与治理措施》。专职督查人员不履行督查职责、玩忽职守的应追究行政责任,组成犯罪的应追究相应的执法责任。
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是指受本市以及各区学前教育督查部门聘任,经培训上岗,针对本市学前教育治理特定事项履行督查职责的事情人员。市教委介绍,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坚持市区双管、以区属地治理为主的原则。其中,市级督查人员具体履行全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的统筹协调、监视指导、培训服务等职责。区级督查人员肩负本区种种幼儿园(点)办园条件、宁静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督查事情,卖力无证园排查、信息陈诉、举报情况核查等事情。
《措施》明确将严格对市区两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包罗事情完成情况、加入培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考核品级分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运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攻击抨击及滋扰被督查单元正常事情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督查纪律,造成严重结果的,将被暂停督查事情。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运动中不履行督查职责、玩忽职守的应追究行政责任,组成犯罪的应追究相应的执法责任。
《措施》还提出,各区要为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提供须要的待遇保障,对专职督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远郊区以及督查规模较大的区在确保宁静的情况下,要为督查人员提供交通、用餐等须要的事情条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