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生长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事情要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稳岗事情力度,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22〕99号)要求,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与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PA视讯市交通委员会、PA视讯市水务局、PA视讯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配合研究,7月4日,宣布了《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任务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生长要宁静”的要求,连续优化营商情况,引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力,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保障农民工人为支付事情。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罗了缓缴工具、缓交期限、缓缴政策以及相关事情要求等内容。
四、创新特点
切合条件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无需提交申请,均可缓缴农民工人为保证金,即“免申即享”。
五、涉及规模和尺度
缓缴的时间规模: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缓缴期。
缓缴的企业规模:2022年6月1日起依法治理了施工许可证、开工存案或批准开工陈诉的工程建设项目,还未缴纳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或治理农民工人为保证金保函的施工企业;2022年6月1日起依法不需要治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存案或批准开工陈诉,且工程施工条约额(或年度条约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以及2022年7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需要明确的是缓缴政策以保障农民工人为定时足额发放为前提,在缓缴政策实施历程中,对经调考核实发生拖欠农民工人为问题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明确不纳入缓缴规模,并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六、注意事项
缓缴期结束后,凭据农民工人为保证金有关治理划定,本市将继续勉励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人为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我市落实差异化治理措施,对风险低、信用好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人为保证金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施工企业在所在区内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人为行为的,对其新增工程降低50%的存储比例;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人为行为,且凭据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治理的,对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人为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