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配景
为进一步助力首都商贸物流高质量生长,完善本市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构建以特大型都市运行保障为基础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关于申报2024年度促进商贸物流生长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支持偏向和内容
(一)支持偏向
一是支持商贸物流智能化生长项目。支持利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提升物流自动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支持流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买通信息流、物流,促进实现物流尺度化一贯化衔接、信息协同化共享,提高流通供应链协同运作效率和水平。
二是支持服务都市运行保障的商贸物流新模式示范项目。推进商贸物流转型升级,勉励配合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多式联运等模式生长,支持绿色物流技术和模式创新应用。
三是支持冷链物流生长项目。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生长全程冷链物流服务,勉励冷链配送模式多元化创新生长。
四是切合上述支持偏向的物流基地(包罗通州马驹桥、顺义空港、大兴京南、平谷马坊、房山新增和昌平新增物流基地)内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二)支持内容
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和升级革新;物流智能化、信息化、尺度化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自动分拣设备购置;尺度化托盘(1.2m*1.0m)、尺度化周转筐等尺度载具及与其配套的货架等设施设备购置;电动叉车、手持终端设备、GS1信息收罗和处置惩罚设备、物流作业监控等物流设备采购;物流环保节能技术应用及升级革新投入;冷链物流设备与技术应用及升级革新投入。
(三)支持尺度
资金支持比例不凌驾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凌驾500万元。
三、申报流程和时限
(一)申报流程
一是项目申报。自通知宣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元凭据隶属关系将申报质料报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或总部企业。
二是项目审核。凭据隶属关系,由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二)申报时限
凡切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宣布之日起申报项目,市商务局将凭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切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宣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申报项目;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和总部企业在收到企业申报质料后,应于次月1日至15日完成初审并上报至市商务局,即2024年6月1日至15日汇总上报第一批项目,2024年9月1日至15日汇总上报最后一批项目。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和总部企业上报市商务局前,务必先与市商务局联系人(见后)电话确认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10-55579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