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和补助申请时间?
答:实施时间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补助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助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治理补助。
2.汽车以旧换新的补助规模?
答: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小我私家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尺度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挂号的,给予定额补助。国三及以下排放尺度燃油乘用车包罗在国家强制性尺度《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丈量要领(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挂号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挂号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挂号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罗混淆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也参照执行。
3.汽车以旧换新补助申请新车和旧车必须是同一小我私家吗?
答:是的,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小我私家。
4.汽车以旧换新的补助规模是否包罗单元用车或商用车?
答:不含单元用车,此次补助只针对小我私家消费者。不含商用车,此次补助只针对乘用车。
5.汽车以旧换新的补助尺度?
答: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尺度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助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尺度燃油乘用车并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助7000元。
6.政策所称乘用车如何界说?
答: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挂号的小型、微型客车。
7.政策所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如何界说?
答: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罗混淆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8.政策所称新能源乘用车如何界说?
答:新能源乘用车是指依据《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物技术要求的通告》,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9.若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置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提交补助申请时,该车型已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补助?
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即可享受补助。
10.申请补助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助申请人为小我私家消费者。
(2)申请人报废小我私家名下的旧车,并在划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接纳证明》。
(3)申请人注销小我私家名下的旧车,并在划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置新车,并在划定时间内取得在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申请人治理注册挂号手续,并在划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挂号证书》。
(6)上述《报废机动车接纳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挂号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11.上述旧车和新车证件开具时间以什么为准?
答:
(1)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接纳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2)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3)新车购置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挂号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12.对报废旧车和购置新车,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答: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置新车,《报废机动车接纳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挂号证书》等证明质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13.通过什么途径申请补助?
答:提交补助申请接纳线上治理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
(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法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法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治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14.申请补助资金应提供哪些质料?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应提供以下质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接纳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机动车挂号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在本市开具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的车主应在《细则》划定时间期限内,将上述质料上传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经市商务局等部门审核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切合《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应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15.补助受理地是哪里?
答: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
16.补助是直接抵扣购车款照旧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答:发放现金补助。车主完成报废旧车和购置新车手续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补助资料,资料审核通事后,按法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7.旧车应该交售给谁?
答:凭据《报废机动车接纳治理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划定,旧车车主需要将报废旧车交售有资质的报废接纳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报废接纳拆解企业名单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法式等方式查询。
18.报废旧车都有哪些流程?
答:旧车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给机动车接纳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接纳拆解企业对接纳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接纳证明》,收回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实时向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治理注销挂号,将《机动车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车主。
19.谁卖力审核补助申请和发放补助资金?
答: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情况局等相关部门卖力审核补助申请和发放补助资金,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市商务局实时汇总切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助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凭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部署建议,经财政部PA视讯羁系局审核同意后,会同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按现行预算治理制度,做好资金拨付和羁系等相关事情。
20.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消费者可以拨打010-64222685、010-63211588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10-55579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