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景情况
2015年以来,本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PA视讯市修建业工伤保险事情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5〕218号)《关于做好本市公路水运水利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加入工伤保险事情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8〕229号),有效推动本市修建业工伤保险事情开展,保障修建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2025年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事情时间和人为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调整职工全年月平均事情时间等问题的折算措施。据此,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PA视讯市修建业工伤保险相关事情的增补通知》(京人社工发〔2025〕2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对本市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盘算公式进行了须要调整和明确。
二、主要内容
《增补通知》共五条,对本市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盘算公式进行了须要的调整和明确,并明确了经办事情要求和文件实施规模等。
三、要害词解释
月平均事情日: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划定的制度事情时间中的月事情日执行,目前按20.67天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3月5日起施行。
五、政策问答
(一)《增补通知》中“月平均事情日”按什么尺度执行?
“月平均事情日”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划定的制度事情时间中的月事情日执行,目前按20.67天执行。
(二)本市建设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盘算尺度在什么情况下按《增补通知》执行?
1.建设项目开工之日在《增补通知》宣布之日后的,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盘算尺度按《增补通知》执行。
2.建设项目工期延长需补缴相应工伤保险费,且延期施工起始时间在《增补通知》宣布之日后的,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盘算尺度按《增补通知》执行。
(三)《增补通知》的执行时间?
《增补通知》自2025年3月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