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庆幸院治理措施》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庆幸院革新生长的意见》,PA视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PA视讯市民政局对《PA视讯市庆幸院治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了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配景
庆幸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工具,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元。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庆幸院治理措施》等规则政策划定,对原《PA视讯市庆幸院治理措施》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7章42条,包罗总则、服务工具、服务要求、院务治理、建设规范、责任追究、附则等方面内容。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是关于服务工具规模。除集中供养工具外,凭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庆幸院治理措施》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庆幸院革新生长的意见》等划定,明确了优惠、优待服务工具规模。
二是关于申请入住法式。优化了申请流程,明确各级审核职责和治理时限,服务工具不出村(社区)或不出户即可申请。
三是关于教育保障规模。明确“集中供养工具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庆幸院应当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所需用度;在义务教育以外学校就读的,所需用度凭据国家有关划定享受相应政策”,确保集中供养工具获得更好的教育。
四是关于优惠减免用度。取消“集中供养工具的定期抚恤金、补助金由庆幸院统一治理使用”的划定。明确“庆幸院结合实际视情免除、适当减免相关用度”,确保集中供养工具和优惠工具获得更多实惠。
五是关于宁静羁系措施。明确“庆幸院应当提升应急保障能力,针对公共卫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须要的物资和设备,增强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三、无履行法界说务能力的界定
抚恤优待工具“法定赡养人、抚育人、抚育人无赡养、抚育、抚育能力”的认定,可参照PA视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特困人员认定措施》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22〕366号)中相关条款进行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