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配景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照顾护士型床位设置,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能力,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速推进照顾护士型养老床位生长与监测事情的通知》和《关于增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养老机构照顾护士型床位设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二、《指引》明确了养老机构照顾护士型床位界说
养老机构照顾护士型床位是养老机构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保障基本生活照料和照顾护士服务的床位设施及相应服务能力。
三、《指引》明确了设置照顾护士型床位养老机构要求
一是依法挂号并在民政部门存案。二是切合《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尺度》JGJ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尺度》(建标144-2010)等养老机构修建设计与设施要求,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或相关证明质料。三是宜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或与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以及周边康复照顾护士、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协议相助,满足养老机构内失能失智老年人基本医疗、照顾护士服务需求。
四、《指引》明确了设置照顾护士型床位区域要求
在确调养老机构修建设施切合防火、防汛、抗灾等条件的前提下,照顾护士型床位宜相对集中设置,一般设在修建的低楼层,便于实时转移疏散。
五、《指引》明确了种种用房及配置要求
1.居室
(1)室内地面平整无崎岖差,有自然通风和采光,不设在地下层。
(2)配置使用具备移动、防滑、辅助起坐等基础照护支持功效的照顾护士床;床边留有照顾护士服务空间。
(3)宜配备智能监测设备。
(4)床与床之间宜设硬性或软性隐私阻遏设备。
(5)室内有保暖和降温设备。
2.卫生间、沐浴间
(1)居室内宜设置卫生间。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沐浴间的应与居室就近设置。公共沐浴间内应设卫生间,存量机构确实无法革新的,应配备便携式便器。
(2)卫生间、沐浴间地面无高差,便于轮椅进出,且留足助厕、助浴空间。便器为坐式,便器旁设双侧宁静扶手、呼叫装置。沐浴间应安装冲淋设备且设水平抓杆和垂直抓杆,配备老年人使用的专用助浴器具,有条件的设卧位助浴设备。
(3)水龙头把手不应使用旋转式开关。
3.洗衣房
(1)操作场所结构合理,满足洗衣、消毒、叠衣、存放等需求,洁污离开,通风良好。
(2)设置污染衣物预洗和消毒水池并切合相关划定。
4.污物处置惩罚间
(1)设有污物处置惩罚及消毒设施。
(2)合理设置污物运输与处置动线,制止交织污染。
5.医务用房
(1)内设医疗机构的,应凭据医疗机构国家、行业相关尺度要求设置医务用房。与医疗机构签订相助协议的,宜设置诊疗室。
(2)基本医疗设备的配备应切合卫健部门划定及相关配置要求。
6.康复室
(1)设有康复室且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设备。
(2)康复室地面平整,外貌质料具有防护性,地面结构适应差异康复设施的使用要求。
7.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公共运动区域等老年人经常收支的空间实现无障碍。
六、《指引》明确了设施设备要求
1.居室、卫生间、沐浴间、公共运动用房安装呼叫装置且触摸方便。在视线可及位置安装呼叫显示屏。
2.配置中心供氧系统或制氧、供氧设施设备。
3.二层及以上应配备电梯,有条件的应配置医用电梯。
4.主要收支口及老年人公共运动区域配备监控设备。
5.配备协助失能老年人移动、就餐、洗浴、如厕以及康复训练等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和设施设备。
6.敷设线路,满足信息化治理及视频传输等需求。
七、《指引》明确了标识要求
1.通用符号切合GB/T 10001.1划定。
2.无障碍符号切合GB/T 10001.9划定。
3.宁静标识切合MZ/T032—2012DI 5.7划定。
4.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应切合MZ/T 131的划定。
5.标识设置应醒目且具备导向作用。
八、《指引》明确了照顾护士型床位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备应与照顾护士型床位收住老年人数量、服务开展需求相匹配。医护人员、照顾护士人员配比凭据行业相关划定执行,社工人员、康复人员、营养师等应在以下要求基础上凭据机构照顾护士型床位规模按需配置。与第三方签约购置服务的,应由第三方明确开展服务的相应人员。所有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一)医护人员: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配比应切合卫生部门关于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关尺度。
(二)社工人员:至少配备1名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可兼职)。
(三)康复人员:至少配备1名(可兼职)。
(四)营养师:至少配备1名(可兼职)。
(五)照顾护士人员:凭据重度失能人员不低于1:3,轻、中度失能人员不低于1:6的比例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