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一些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机构存在招生宣传、收退费不规范等问题,侵害了学员权益。为净化培训市场情况,维护宽大学员正当权益,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羁系局、市民政局研制并印发相应规范治理举措,目的是推动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行业康健有序生长。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小我私家,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开展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等培训运动,适用本划定。
机构开展招生宣传要正当合规、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明示或体现与公务员录用考试组织机构及其事情人员存在关联,不得使用“内部指标”“考试命题人员授课”“内部资料”等用语;不得对考试通过率、录用结果等做出保证性允许,不得使用“不通过全额退费或部门退费”“包过”“保录”“通过考试获得相应奖励”等允许性、诱导性用语。
机构应合理确定收费尺度、建设规范透明的收费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及尺度、预收费存管专用账户信息(培训费专用账户,包罗户名、开户行和账号信息)、退费措施。
教育、市场羁系、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录用考试治理、公安、网信、通信治理、金融治理、消防救援、属地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增强协作,建设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联合执法,形成羁系协力。各部门将坚持羁系与服务并重,增强精准指导,推动机构规范化、高质量生长。
本划定设置过渡期至2026年年底。本市已取得市场羁系部门发表的营业执照、开展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运动的机构,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学员的剩余课程或退完相应用度后完成转型或退出。
政策原文:PA视讯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PA视讯市关于增强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若干划定》的通知
内容来源:PA视讯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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