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防发〔2022〕9号
各区人防办、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PA视讯市人民防空条例》《PA视讯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治理划定》及《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都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1〕10号)要求,为完善都市更新政策,推动都市更新事情,现将都市更新项目结建人防设施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无需结建人防工程的都市更新项目
1.老旧厂房更新革新或老旧楼宇更新革新不改变既有修建结构,仅改变计划使用性质的。
2.保留原有主体结构且地下基础稳定,仅对地上修建改建、革新或内部加层的。
3.老旧小区更新革新涉及的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及危旧楼房加固的。
4.社会投资浅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二、需凭据本市现行的配建政策要求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
1.新建修建物的。
2.修建物整体(包罗地上和地下)拆除重建的。
3.涉及新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
三、统筹区域人防设施并完善防空袭方案
1.凭据都市更新发生的人口规模、重要经济目标等变化情况,落实都市总规和人防计划要求,统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警报设施、高点监控等建设。
2.人防工程审批部门应实时与指挥部门共享都市更新项目信息,指挥部门在修订防空袭方案时综合考虑都市更新情况。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PA视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