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PA视讯市宁静生产事情考核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0日
PA视讯市宁静生产事情考核措施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宁静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停止生产宁静事故,进一步提高本市宁静生产事情水平,凭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宁静生产事情考核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等执法规则和有关划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对各区政府、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静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元(以下简称“被考核单元”)宁静生产事情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事情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安委会卖力组织,市安委会办公室卖力实施。
第四条 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宁静生产事情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宁静生产事情目标任务。其他被考核单元,由市安委会凭据全市年度宁静生产重点事情和行业领域特点,提出目标责任书签订计划。
第五条 考核事情坚持立足实际、客观公正、果真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事情重点,注重事情历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罗以下方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宁静、管业务必须管宁静、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宁静,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羁系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治理,严格事情考核,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二)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宁静生产执法规则,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种种宁静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宁静事故。
(三)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宁静生产羁系执法机构,增强宁静羁系队伍建设,落实羁系执法经费、装备,创新羁系机制,实施宁静生产事情社会共治,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宁静生产应抢救援治理体系。
(四)增强宁静预防。建设和落实宁静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事情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宁静生产尺度化建设,全面推进宁静生产责任保险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宁静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五)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宁静投入,提高宁静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宁静宣传教育培训,发挥市场机制推行动用,筑牢宁静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
(六)防范停止事故。增强都市运行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生产宁静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进一步淘汰,重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获得有效停止。
第七条 考核事情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八条 考核事情设立加分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给予加分:
(一)宁静生产事情创新举措被省部级单元(含市安委会)作为经验推广的;
(二)宁静生产事情结果突出,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
(三)在健全宁静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下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结果的。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品级(以上包罗本数,以下不包罗本数):
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为优秀;
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及格;
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十条 凭据属地治理原则,强化重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被考核单元一律按不及格评定。
第十一条 考核事情接纳被考核单元自评与市安委会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态考核。被考核单元对照考核内容,每季度通过信息化手段逐项陈诉事情进展情况。
(二)年底自评。年终考核以自查自评为基础,被考核单元对照考核措施和考核细则划定的内容,对年度宁静生产事情进行总结和评价,并于12月底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自评陈诉。
(三)抽考核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对被考核单元宁静生产事情开展现场抽考核查,也可接纳政府购置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加入相关事情。
(四)综合评议。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元,凭据被考核单元自评陈诉、指标分析、抽考核查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考核历程中注重增强痕迹化治理,被考核单元各项事情完成情况要有相应质料(包罗文件、制度、方案、计划、总结、纪要、清单、纪录或事情总结等)作为支撑。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经市安委会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安委会向各被考核单元通报,并向社会果真。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首都综治办、首都精神文明办和各区党委,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元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市宁静生产事情先进单元和先进小我私家评选表彰运动中,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元,适当增加其表彰名额,具体分配方式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确定。
第十五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单元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其主要卖力人要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由市安委会领导约谈不及格单元主要卖力人,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安委会书面陈诉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 对在考核事情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元,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以及取消优秀、良好品级资格评定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加入考核事情的单元和人员应当严守考核事情纪律,坚持原则、公正正派、敢于继续,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被考核单元应当实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事情,确保考核事情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本措施和全市年度宁静生产事情目标任务,拟定年度宁静生产事情考核细则,报市安委会审定后,对被考核单元实施差异化考核。
第十九条 各区政府、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元要凭据本措施,结合当地域或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和实施相应宁静生产事情考核措施,对乡镇(街道)和有关单元实施考核,并将考核措施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存案。
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卖力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划定与本措施纷歧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