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8〕30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6日
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
自2004年起,本市先后实施了三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山区生态情况质量,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实现安身立命,市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为确保该工程顺利推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山区农民安身立命、增收致富为目标,坚持计划引领、政策推动,统筹协调、创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融得进、能致富。
(二)事情原则
1.计划先行,有序推进。结合实施《PA视讯都市总体计划(2016年-2035年)》和美丽乡村建设,体例乡村结构计划、搬迁村建设生长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利用资源,科学部署时序,分期分批实施搬迁。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充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宣传发动,确保搬迁事情扎实、有序、稳妥推进。充实尊重搬迁农民的主体职位,坚持依法自愿、公正公正,勉励农民加入搬迁决策、工程建设和全程监视。依法掩护搬迁农民利益,妥善处置惩罚搬迁村的团体资产、土地、林地、林木和户籍等。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凭据搬迁村(户)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易地搬迁、集并搬迁、重建搬迁、疏散搬迁等适宜的搬迁方式,科学细致做好组织实施事情。
4.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搬迁村(户)原址上的衡宇经文物部门认定为古民居、文物修建的要应保尽保,并妥善处置惩罚好其权属和后续开发利用问题;其他衡宇要全部拆除,制止泛起回迁、“一户多宅”等问题。凭据建设用地减量原则,搬迁后腾退的土地,除乡村建设生长计划明确的团体建设用地外,全部纳入留白增绿用地规模。
(三)搬迁规模
将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域及饮水困难、居住疏散、交通未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域纳入本轮搬迁规模,其中,险村、险户和低收入村、低收入户为重点搬迁工具。凭据计划领土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和有关区农民搬迁意愿视察情况,本轮搬迁涉及门头沟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和延庆区,共计4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12000户、27000人。其中,地质灾害易发区4400户、12500人,生存条件恶劣地域7600户、14500人。
房山区凭据本区既定政策自主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
(四)搬迁时限
为期5年,即2018年至2022年。
二、政策措施
(一)科学合理保障新址用地。深入细致开展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情况影响评价等前期事情,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拆占、拆建比例,淘汰新址占地,增加绿化用地。有关区要探索完善跨区域搬迁模式,通过土地置换、土地资源股权分配等方式,为搬迁村提供宁静新址。选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一般耕地、林地或其他农用地的,由所在区政府优先部署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实行“先建后拆”,原址复垦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险村、险户紧急避险搬迁用地手续,凭据计划领土部门有关划定加速治理。
(二)多方筹措资金。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建设资金接纳市、区政府补助一部门、部门集成一部门、社会有序投资一部门、村团体和农民自筹一部门的方式,多渠道、多条理筹措。市级财政按搬迁农民每人2.7万元的尺度,对建房资金给予直接补助;按搬迁农户每户6万元的尺度,对搬迁新址地质灾害评估、地质勘察等前期事情用度以及园地平整、防护工程建设等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区政府统筹使用;按搬迁农户每户1万元的尺度,对村团体组织农民拆除旧房、清运垃圾用度予以补助,原址园地平整后兑现补助资金。区政府凭据实际,在市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部署相应配套资金。搬迁村享受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扶持政策,用以解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集成农宅抗震节能、京津风沙源治理、农村地域乡村冬季清洁取暖等政策和农村综合革新资金、农村残疾人危旧房翻建维修补助等,加大对山区农民搬迁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工业支持。坚持生态建设优先,做好搬迁村工业生长计划体例事情,鼎力大举培育特色农业、生态工业和休闲旅游业,引导搬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增收。要做好搬迁村工业生长和农民增收动态评估。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增强领导。建设由市农委牵头,市计划领土委、市财政局、市生长革新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物局和市残联为成员单元的山区农民搬迁联席聚会会议制度,卖力确认年度计划,集成政策资金,协调整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工程进度。要增强对山区农民搬迁事情的考核评价,对搬迁工程实施历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属地责任。有关区政府是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和事情主体,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卖力制,建设由区长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元的山区农民搬迁联席聚会会议制度,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山区农民搬迁事情。要认真制定搬迁村的乡村计划、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依法依规、扎实有序推进搬迁。搬迁村各项质料准备齐全后,由乡镇政府提请区联席聚会会议审定。年度计划由区政府核实、审定、汇总后,报送市农委确认。要严格凭据乡村计划建设,严禁私建、扩建,严禁建设小产权房和进行房地产开发。要增强工程监理,新建住宅应到达本市抗震节能尺度。
(三)严格历程监视。山区农民搬迁事情要严格遵循农民申请、实地勘察、公示复核、签订条约等流程,严格履行村民聚会会议或村民代表聚会会议法式。有关区政府要坚持建管并重,逐户建设档案,留存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搬迁任务完成后,区政府要对照搬迁计划进行自查,市相关部门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检验收。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警示教育,提高山区农民防灾避险意识;增强政策解读,实时回应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加入山区农民搬迁事情的良好气氛。
附件:2018年至2022年山区农民搬迁计划任务表
附件
2018年至2022年山区农民搬迁计划任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