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9〕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凭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治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原由消防救援机构肩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转至计划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划转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卖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事情。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职责划转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9〕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凭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治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原由消防救援机构肩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转至计划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职责划转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卖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事情。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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