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20〕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悲悼,2020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悲悼运动的通知》(国办发现电〔2020〕12号)。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悲悼运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运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4日当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元,凭据国旗规则定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元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二、4月4日全国悲悼运动期间,本市停止公共娱乐运动,包罗文化娱乐运动、大型群众娱乐运动、体育赛事、庆典等,歌舞、影剧、戏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停止营业。
三、市属各新闻单元要相应调整4月4日当天报道和节目部署,停止刊播综艺、娱乐等内容。
四、各单元要凭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值守和各项宁静稳定事情,确保正常的生发生活和事情秩序,切实维护首都宁静稳定。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