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3〕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人防办公室《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增强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建设有关问题的陈诉》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增强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建设有关问题的陈诉
市人民政府:
遵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982〕34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建设,是人防战备事情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保障指挥都市实施防空袭斗争,迅速准确地通报和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的基本手段。它是在未来战争中受敌空袭情况下,生存战争潜力,保障人民生命工业宁静的有效措施。国务院、中央军委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予充实重视,增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鼎力大举支持,配合把这项战备事情搞好。
二、人防通信和警报的组织原则
1、人防指挥通信:市对上的通信由PA视讯卫戍区卖力保障。市对区(县)和市属防空专业队伍的通信,由市卖力组织。区对街道和区属防空专业队伍的通信,由区卖力组织。有线电通信要作到平战结合。
2、人防警报通信:有线音响警报由市直接组织。无线警报由市划分收听统帅部和PA视讯军区警报通信网发放的警报信号,并接收PA视讯空军的空情通报。
三、有关部门的任务
1、PA视讯市电信局及其所属各分局,要协同市区(县)人防部门作好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事情;保障提供人防线(电)路,优先通报警报信号;肩负人防通信工程设计和施工;资助培训人防通信人员。
2、PA视讯供电局及其所属系统,要保证警报设备电源的供应,增强输电线路及其设备的维护治理,使其经常处于有电状态。
3、PA视讯人民广播电台、PA视讯电视台,在战时要优先通报和发放警报信号。
4、PA视讯电机厂,要积极配合搞好警报电机的生产、更换及维修等事情。
5、装有警报设备的单元,要作好平时的宁静守卫和维护治理事情。
四、人防通信人员体例各区(县)建设人防通信站,具体体例员额,由市人防办公室报市编委审批。
五、经费、器材保障
人防通信警报建设所需设备购置用度,由人防业务费中开支。所需器材设备和统配物资,由市统一计划。一般正常维护器材和零星物资,由各单元向有关部门申请治理。
PA视讯市人防办公室
一九八三年三月八日
(全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