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现宣布《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防治蚊蝇孳生的划定》,自1990年9月1日起施行。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防治蚊蝇孳生的划定
为消灭蚊蝇,改善情况卫生,保障人民康健,市人民政府决定:发动全社会力量,坚决防治蚊蝇孳生,做到人人动手灭蚊蝇,实现随处无蚊蝇。
一、本市城区和郊区城镇地域内的机关、团体、队伍、企事业等单元(以下简称单元),街巷、广场、游览区、市场等一切果真场合(以下简称果真场合)和居民住宅院落,必须划分凭据国家和本市市容情况卫生、食品卫生、果真场合卫生等执法、规则、规章和本划定,清除蚊蝇孳生条件,防止招致蚊蝇聚集,接纳投药、捕杀等措施消灭蚊蝇。
茅厕、下水道口、垃圾站(桶、箱)、污物容器、雨水污水蓄积地等一切易于孳生和聚集蚊蝇的地方,必须划分接纳冲洗、消毒、扫除、平整等卫生措施,严格防止蚊蝇孳生、聚集,实时消灭蚊蝇和蚊蝇幼虫。
食品生产经营厂店、饮食业摊商、单元内部食堂等一切易招蚊蝇聚集的场所,必须接纳有效措施预防和消灭蚊蝇。
单元、居民住宅院落,必须经常保持院内公共卫生和家庭卫生,做到室外无蚊蝇孳生地,室内无蚊蝇。
二、违反本划定,造成蚊蝇孳生、招致蚊蝇聚集和发现蚊蝇不予消灭的,按以下划定予以处罚。
(一)单元违反本划定的,由情况卫生治理机关处责任单元50元罚款,并处责任人5元罚款,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按日加处20元罚款。
属于违反食品卫生治理划定的,由食品卫生监视机关另按食品卫生治理规则予以处罚。
(二)果真场合违反本划定的,由情况卫生治理机关按第(一)项划定处罚果真场合治理单元;属于环卫部门专业清洁队保洁的果真场合,处罚保洁的责任单元;属于“门前三包”规模的,处罚三包责任单元。
(三)住宅院落居民违反本划定的,由其所在地的街道服务处或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处责任户或配合责任户5元罚款。居民住宅楼的公用区域违反本划定的,对住宅楼治理单元按第(一)项划定处罚。
三、本划定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市情况卫生治理局、市卫生局及各级情况卫生治理机关、卫生防疫机关依法治理。市容情况卫生监察员和佩带统一标志的卫生监视员要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
四、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发动群众,订立条约,开展竞赛和检查评比,落实消灭蚊蝇的各项措施。市、区、县、镇和街道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做好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事情,并有权对同级情况卫生治理机关、卫生防疫机关进行监视。
五、情况卫生治理机关、卫生防疫机关和街道服务处、镇人民政府不认真履行治理职责的,其上级机关要追究卖力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六、本划定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市情况卫生治理局卖力解释;有关食品卫生治理的问题,由市卫生局卖力解释。
七、本划定自1990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