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14号
现宣布《PA视讯市兵役挂号事情划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23日
PA视讯市兵役挂号事情划定
第一条 为使兵役挂号事情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征兵事情顺利进行,凭据《PA视讯市征兵事情若干划定》,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本划定适用于户籍在本市的适龄男性公民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元。
第三条 本市的兵役挂号事情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区、县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元,卖力当地域、本单元的兵役挂号事情。
第四条 区、县兵役机关应当于当年兵役挂号开始十日以前发兴兵役挂号布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元,应凭据区、县兵役机关的部署和要求,设立兵役挂号站,并于兵役挂号开始七日以前将挂号事项通知适龄男性公民。
第五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在当年9月30日以前,凭据当地兵役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结业证、事情证到兵役挂号站进行兵役挂号,填写《兵役挂号表》,领取《PA视讯市公民兵役证》。
年满19岁至22岁已经经过兵役挂号的男性公民,均应在当年9月30日以前,凭据当地兵役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持《PA视讯市公民兵役证》,到兵役挂号站进行核验。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元在职职工,在单元或者单元所在地的兵役挂号站进行兵役挂号、核验,其他公民在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挂号站进行兵役挂号、核验。
适龄男性公民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兵役挂号站挂号、核验的,经兵役机关同意,可以由其眷属或者所在单元,代其进行挂号、核验。
第七条 户籍在本市的适龄男性公民在招工、招干、招生应招、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持有兵役挂号站当年核发或核验的《PA视讯市公民兵役证》。
第八条 对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挂号,经教育不改的,依照《PA视讯市征兵事情若干划定》第十五条的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对招用、录取有拒绝、逃避兵役挂号行为适龄男性公民的单元,依照《PA视讯市征兵事情若干划定》第十六条的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第九条 兵役挂号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地方兵役征集费预算。
第十条 本划定由市人民政府卖力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划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