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3号
现宣布《PA视讯市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措施》,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五年二月五日
PA视讯市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措施
第一条 为合理调治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正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生长,凭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划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农业特产物的单元和小我私家,为农业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措施缴纳农业特产税。
收购烟叶、水产物、原木、食用菌、畜禽产物等应税农业特产物的单元和小我私家按本措施划定缴纳农业特产税。
第三条 农业特产税征收规模:
(一)园艺收入,包罗水果、干果、果用瓜、蚕茧、花卉和其他园艺产物。
(二)林木收入,包罗原木、花椒、苗木和其他林产物。
(三)水产收入,包罗水库、池塘、网箱养鱼;淡水捕捞、垂钓和水生植物。
(四)畜禽收入,包罗牛皮、羊皮、猪皮、羊毛、兔毛、鸭毛、羊绒、驼绒、鸭绒和其他畜禽产物。
(五)烟叶收入,包罗晾晒烟草和烤烟叶。
(六)食用菌收入,包罗黑木耳、银耳、香菇和蘑菇。
(七)药材收入。
(八)其他农业特产物收入。
第四条 农业特产税的应纳税额,凭据农业特产物实际收入和本措施划定的税率盘算征收,不征收地方附加。农业特产物实际收入以人民币盘算。
第五条 农业特产物实际收入,由区、县财政征收机关凭据农业特产物实际产量和国家划定的收购价钱盘算审定,没有国家收购价钱的农业特产物按市场收购价钱的平均价钱盘算审定;对于实际收入难以掌握的,当地财政征收机关凭据差异产物的具体情况评定产量,按当地中等价钱计划审定。
第六条 收购烟叶、水产物、原木、木耳、畜禽产物等农业特产物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凭据实际收购量、收购价钱和划定税率盘算缴纳农业特产税。
第七条 农业特产税的减税、免税:
(一)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物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税;
(二)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物的,自有收入时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
(三)对因不行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物歉收的,酌情准予减税、免税;
(四)对于贫困农户,缴纳农业特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准予减税、免税;
农业特产税的减税、免税,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财政征收机关审核,报区、县财政征收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农业特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农业特产物收获或者出售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条 在农业税计税土地改种、养农业特产物(烟叶除外),从有收益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改征农业特产税。对于果用瓜等来年倒茬的产物,除征收农业税外,加征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的税额凭据应征农业特产税税额减去农业税税额后的余额盘算征收。
第十一条 农业特产税由区、县财政机关卖力征收。
第十二条 农业特产税的征收治理依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措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财政局卖力解释。
第十四条 自《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划定》第十四条划定的纳税年度起,农业特产税依照本措施盘算征收。
1992年市人民政府第10命令《PA视讯市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措施》和1993年市人民政府第17命令《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PA视讯市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措施〉的决定》同时废止。
(在《PA视讯日报》、《PA视讯法制报》上刊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