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11号
现宣布《PA视讯市邮票和集邮品治理措施》,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PA视讯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日
PA视讯市邮票和集邮品治理措施
第一条 为了增强邮票、集邮品及其经营运动的治理,保障邮政通信的正常进行.促进集邮事业的生长,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PA视讯市邮政通信条例》,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邮票是指国家统一印制刊行的普通邮票、纪念邮票、特种邮票和专用邮票等。
本措施所称集邮品是指用于收藏、经营或者交流的,凌驾划定发售期限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以及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信简和利用邮票、邮戳制成的首日封、纪念封、邮折、邮卡、极限明信片、盖销票、年票册、邮戳卡等。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邮票销售和集邮品制作、经营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均应当遵守本措施。
第四条 PA视讯市邮政治理局是本市邮票和集邮品治理事情的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公安、海关等行政治理部门,凭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邮票、集邮品和集邮运动进行治理。
第五条 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伪造邮票。
第六条 普通邮票和在国家划定发售期限内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必须由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邮政企业委托的代庖机构、小我私家经营。
第七条 义务兵专用邮票由国家统一印制刊行,供义务兵交寄海内信件使用。
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经营义务兵专用邮票。
第八条 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邮政企业委托的代庖机构、小我私家,必须凭据国家划定的邮票发售期限和邮票面值或者划定售价出售邮票。
第九条 因事情需要或者出书物内容需要而仿印邮票图案或者印制与邮票相似印件的,必须报市邮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图案或者印制与邮票相似的印件。
第十条 有“中国人民邮政”或者“中国邮政”字样的明信片,必须由市邮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邮政企业统一印制和刊行。
第十一条 集邮品应当由市邮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单元制作。为制作集邮品而使用邮政日戳或者刻制纪念邮戳,应当报市邮政主管部门审批。
未经市邮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销售自制的集邮品。
第十二条 凡需从事集邮品经营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应当凭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划定,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提出申请,治理注册挂号,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市邮政主管部门申请治理《集邮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收购、委托寄售集邮品业务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应当向营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治理存案手续。
第十三条 从事集邮品经营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必须凭据划定,持《集邮品经营许可证》到市邮政主管部门治理年度检验挂号手续。逾期不治理年度检验挂号手续的,《集邮品经营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 经营集邮品的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从事下列运动:
(一)经营普通邮票僧人在国家划定发售期限内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
(二)经营伪造或者变造的集邮品;
(三)经营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品;
(四)经营未经邮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制集邮品;
(五)在非集邮品交易场所进行集邮品交易。
第十五条 开办集邮品交易市场的单元,应当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治理挂号后,到市邮政主管部门存案。
第十六条 市邮政主管部门对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措施第六条的划定,经营普通邮票和在国家划定发售期限内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OO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凭据划定的发售日期、邮票面值或者划定售价出售邮票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措施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划定的,没收非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经批准而使用邮政日戳的,没收非法物品,并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
(五)未经批准擅自销售自制集邮品的,没收非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治理《集邮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持无效的《集邮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集邮品经营业务的,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邮政治理部门的事情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元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措施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邮政治理局卖力解释。
第十九条 本措施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