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现宣布《PA视讯市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治理措施》,自1997年7月28日起施行。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四日
PA视讯市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治理措施
第一条 为增强本市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的治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掩护国家和人民生命工业宁静,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以下简称地震宁静性评价),是指以地震视察资料和地震地质、地球物理等科研和技术事情为基础,对工程建设园地未来可能遭遇到的地震及其差异风险水平所取概率、强度的预测和地震事件对工程建设园地的影响水平及宁静水平的评价。
第三条 本措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园地的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
第四条 市地震局是本市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的主管部门,卖力本措施的组织实施和监视检查。
区、县地震事情部门协助市地震局进行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宁静性评价的治理事情。
计划、计划、建设、衡宇土地、财政等部门,应当凭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地震宁静性评价进行治理。
第五条 下列工程建设园地,建设单元必须进行地震宁静性评价:
(一)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尺度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二)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公里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局部地质条件较庞大或者地震研究水平和资料详细水平较低的地域;
(四)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差异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大型厂矿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进行地震宁静性评价的工程建设园地的具体规模由市地震局、市计划委员会、市市政治理委员会和市城乡计划委员会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 肩负地震宁静性评价任务的单元,必须持有国家或者市地震局核发的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许可证书,并凭据许可证书划定的资质品级和评价规模进行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
中央和外省市单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肩负地震宁静性评价任务,应当持国家地震局核发的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许可证书到市地震局治理资格验证和任务挂号。
第七条 肩负地震宁静性评价任务的单元应当执行国家划定的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规范,体例地震宁静性评价陈诉。
第八条 地震宁静性评价陈诉应当报请市地震宁静性评定委员会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地震宁静性评价陈诉应当由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尺度。经审核批准的抗震设防尺度,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提高。
第九条 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陈诉应当包罗工程建设园地的地震宁静性评价内容和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的抗震设防尺度。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陈诉中没有相应的地震宁静性评价内容和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的抗震设防尺度的,计划部门不予批准可行性研究陈诉,其他主管部门不予治理有关手续。
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事情经费应当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在工程建设前期用度中支出。
第十条 肩负地震宁静性评价任务的单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尺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尺度。
第十一条 建设单元未凭据抗震设防尺度进行建设的,由市地震局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没有工程建设园地地震宁静性评价许可证书,或者逾越许可证书划定的资质品级和评价规模进行地震宁静性评价的,其评价结果无效,由市地震局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罚款。
第十三条 本措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地震局卖力解释。
第十四条 本措施自1997年7月28日起施行。
(在《PA视讯日报》、《PA视讯法制报》上刊载)
(2025年4月11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315命令对本划定有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