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63号
《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治理措施》已经2000年9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聚会会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刘淇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三日
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治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治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生长,凭据国家有关划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与监视治理,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本市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生长,勉励企业事业单元、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小我私家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用地、都市建设用度征收和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享受国家和本市的优惠政策。具体措施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划定。
勉励社会捐资、捐助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生长。
第四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掩护收养的老年人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本市凭据社会经济生长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制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
第六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卖力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治理。区、县民政局卖力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治理。
计划、计划、财政、税务、工商行政治理、物价等部门,凭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治理事情。
第二章 机构的设置
第七条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办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申办小我私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切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计划;
(三)有切合划定的牢固场所和设施;其中床位不得少于30张,收养的老年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四)有与其规模和服务相适应的资金。
第八条 申请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质料:
(一)申办者及主要卖力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拟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名称;
(三)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陈诉;
(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五)牢固场所使用或者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六)牢固设施平面图或修建设计平面图;
(七)机构章程及治理制度;
(八)租用设施的相应担保证明。
第九条 申请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域、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地域的组织和小我私家、华侨以及外洋的组织和小我私家申请在本市以合资、相助方式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的,应当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切合条件的,发给《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对不切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
第十一条 养老服务机构在开业前应当向核发《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的民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使用新、改、扩建的服务设施的,还应当提供工程验收陈诉和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文件。
第十二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验收,对切合条件的,发给《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切合条件的,应当提出革新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未取得《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服务运动。
养老服务机构在取得《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当凭据有关划定到相关部门治理注册挂号手续。
《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者转让。
第十三条 养老服务机构变换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报原设置审批部门存案,并到注册挂号机关治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养老服务机构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设置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妥善安置收养的老年人,依法进行工业清算,并交回执业证书。
第三章 服务与监视治理
第十五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凭据本市划定的服务尺度,为收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教育、照顾护士和康复等服务。
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尺度由市民政局拟定,报市质量技术监视局批准,并向社会宣布。
第十六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收养的老年人及其近亲属或者送养单元(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收养服务条约。收养服务条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送养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收养的老年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服务收费尺度及用度支付方式;
(四)服务期限和所在;
(五)送养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被养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条约变换、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养老服务机构收养老年人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体检证明,不得接收熏染病人和精神病患者。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为收养的老年人建设康健档案,与社区医疗机构建设联系,定期为老年人检查身体,做好疾病预防事情。发现患熏染病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实时向卫生防疫部门陈诉,并通知其送养人。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生动。
第十八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照顾护士服务人员,凭据收养的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照顾护士品级规范,开展照顾护士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体例老年人营养平衡的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老年人的膳食制作和用餐应当与事情人员离开。
第十九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设卫生消毒制度,定期给老年人使用的餐具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
第二十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配置切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运动设施,组织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康健的文化体育运动。
第二十一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设夜间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夜间监护事情。
第二十二条 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发表的专业技术品级证书上岗,非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经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公示种种服务项目的收费尺度。
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尺度,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凭据养老服务机构的差异类别制定。
第二十四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设财政、会计制度,定期制作财政会计陈诉,接受审计监视。
第二十五条 养老服务机构不得以该机构的衡宇、土地、设备等作其他用途的抵押。
第二十六条 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改变其主要园地和设施的用途。改变用途的,不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由有关部门追缴已减免的相关用度。
第二十七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建设专门账户,并定期向老年人及其眷属果真帐目。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当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服务质量以及服务用度的收支情况等进行监视和检查,并定期通报监视检查结果。
第二十九条 本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划定的期限内,向市或者区、县民政部门治理年检手续。
养老服务机构年检不切合条件或者逾期不治理年检手续的,不得继续开展服务运动,由民政部门收回其执业证书。
第四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条 对未取得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养护服务的,由市或者区、县民政部门予以取缔,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做好善后事情。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措施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养老服务机构未向设置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擅自解散的。
(二)养老服务机构以该机构的衡宇、土地、设备等作其他用途的抵押的。
(三)养老服务机构改变其主要园地和设施用途的。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措施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养老服务机构变换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按划定治理存案手续的。
(二)涂改、出借或者转让《PA视讯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第三十三条 养老服务机构未执行本措施划定的服务规范、不切合本市划定的服务尺度的,由市或者区、县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措施划定,属于违反其他执法、规则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凭据相关执法、规则予以处置惩罚。
第三十五条 养老服务机构违反收养服务条约、侵害收养的老年人的正当权益的,被侵害人及其眷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六条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事情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元给予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现已执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本措施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民政部门补办执业许可证。对不切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十八条 本措施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