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126号
《PA视讯市长城掩护治理措施》已经2003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代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三日
PA视讯市长城掩护治理措施
第一条 为了掩护长城及其情况风貌,凭据国家有关文物掩护的执法、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长城,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主体和与长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口、狼烟台、敌楼等隶属修建及其他相关文物。
长城主体的隶属修建和相关文物的具体名录,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宣布。
第三条 本市长城掩护坚持原状掩护、科学计划、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卖力对长城掩护事情的统一治理和监视、指导。
长城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县人民政府)卖力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长城段的掩护事情。区、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卖力本辖区内长城段的掩护治理事情。
计划、林业、情况掩护、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都市治理综合执法组织应当凭据各自职责,卖力相关的长城掩护治理事情。
一切单元和小我私家都有掩护长城的义务。本市勉励单元和小我私家以种种形式加入长城掩护事情。
第五条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长城总体掩护方案。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凭据长城总体掩护方案,制定本辖区内长城段掩护事情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影响长城宁静和情况风貌的修建物、构筑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治搬迁方案,分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文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凭据掩护整体风貌、保留完整体系的原则,划定长城的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
对急需掩护的长城段,市文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划定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对近期不能划定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长城段,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临时掩护区,并凭据本措施及国家和本市有关文物掩护单元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治理。
第七条 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长城段应当进行普查挂号,设置掩护标志,建设纪录档案,并将纪录档案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存案。
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与长城沿线乡、镇的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长城沿线村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签订长城掩护责任书,并建设相应的赏罚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当地域有关单元和小我私家做好长城掩护治理事情。
第九条 长城治理使用单元应当卖力所治理使用长城段的日常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修缮、抢险等掩护事情,并保证掩护事情的相应资金。没有治理使用单元的长城段,其日常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修缮、抢险等掩护事情,由当地域、县人民政府卖力。
长城治理使用单元发现所治理使用的长城段泛起险情的,应当实时抢险,并向当地域、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陈诉。
长城治理使用单元对所治理使用的长城段,不凭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缮,或者发现险情不实时抢险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具有文物掩护工程资质的施工单元进行修缮、抢险,所需用度由负有修缮、抢险责任的长城治理使用单元肩负。
第十条 对长城进行日常维护、修缮,应当坚持实时掩护、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长城地面修建已经全部被破坏的,应当实施遗址掩护。
第十一条 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将长城转让、抵押或者折股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利用长城开辟旅行游览场所的,应当由当地域、县人民政府提出利用方案和掩护措施,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利用长城开辟旅行游览场所。
第十二条 在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开矿采石、挖砂取土、掘坑填塘、捕猎野生动物、擅伐林木等破坏地形地貌和生态情况的运动;建设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种植、养殖等设施和从事其他生发生活运动,不得危及长城宁静,不得影响长城情况风貌。
在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设置的文物、导游等标志标牌,其色调、体量、造型等应当与长城风貌相协调。
第十三条 长城修建质料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非法占有长城修建质料,不得利用长城修建质料修建除长城以外的修建物、构筑物。
本措施实施前利用长城修建质料修建的修建物、构筑物被拆除后,有关单元或者小我私家应当将长城修建质料无偿移交当地的区、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本市严格控制利用长城拍摄影戏、电视和举办大型运动。
利用长城拍摄影戏、电视或者举办大型运动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其搭设的临时设施、运动规模等不得危及长城宁静。
第十五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长城宁静的运动:
(一)在长城主体上设置摊点、通讯设施;
(二)组织游览未批准为旅行游览场所的长城;
(三)攀登未批准为旅行游览场所的长城;
(四)刻划、涂污、损坏长城;
(五)非法移动、拆除、污损、破坏长城掩护标志;
(六)在长城上架梯、挖坑、竖杆、聚集垃圾;
(七)其他危及长城宁静的行为。
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运动。
第十六条 一切单元和小我私家都有权对破坏长城及其情况风貌的行为予以制止和举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实时处置惩罚。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履行长城掩护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有权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措施第十二条第二款划定,设置的文物、导游等标志标牌不切合要求的,由都市治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拆除或者更换,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措施第十三条第一款划定,非法占有长城修建质料,或者利用长城修建质料修建除长城以外的修建物、构筑物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回长城修建质料;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措施第十四条划定,利用长城拍摄影戏、电视或者举办大型运动危及长城宁静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动;对已经造生长城损害的,依法处置惩罚。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措施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划定,或者违反本措施第十五条第二款划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本措施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划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并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措施的行为,其他执法、规则、规章已经划定了行政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依照本措施负有长城掩护治理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事情人员,未依法尽到掩护治理长城的责任,发生危及长城宁静、影响长城情况风貌结果的,或者违反本措施第十一条划定,将长城转让、抵押或者折股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或者擅自利用长城开辟旅行游览场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元依法追究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在《PA视讯日报》、《PA视讯法制报》上刊载)
关于《PA视讯市长城掩护治理措施(草案)》的说明
一、本市辖区内长城的基本情况
本市辖区内的长城横跨平谷、密云、怀柔、延庆、昌平和门头沟六个区、县,呈半环形漫衍。总的走向由工具、北西两个体系组成,二者在怀柔县旧水坑西南分水岭上汇合(接合点位于东经116度北纬40度)连接成一个整体。全长约629公里,主干线长度为539公里,支线长度为90公里。本市长城主要是明长城,明代以前的长城长度为73公里。
1961年,国务院将八达岭长城(延庆八达岭南16楼至北19楼长城段)和居庸关云台宣布为全国重点文物掩护单元;2001年,国务院将司马台长城宣布为全国重点文物掩护单元;1984年,市政府为增强长城掩护将本市辖区内的长城整体宣布为市级文物掩护单元;1987年,我国境内的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部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二、当前长城掩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长城的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尚未划定,长城及其情况风貌难以获得有效掩护。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长城掩护应当划定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制定相应的掩护措施,但目前,本市辖区内长城的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都未划定,掩护问题很难从基础上获得解决。八达岭长城的掩护问题虽然依据1992年市政府宣布的《关于增强八达岭一十三陵风物区计划治理的划定》可获得一定解决,但也没有从基础上获得扭转,破坏长城及其情况风貌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二)围绕长城进行的无序开发,建设问题严重,破坏长城及其情况风貌的情况时有发生。随着长城知名度的提高,和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等长城段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综合效益的日益显现,近十年来,长城所经过的六个区县除门头沟区以外,都有一些乡镇人民政府通过相助开发的形式,利用长城开辟出一些新的旅游景点,如延庆县的一些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引资相助的形式,开发了八达岭水关长城,火焰山楼台,东沟残长城;怀柔县的一些乡镇人民政府与旅游团体相助开发了神堂峪、沙峪、黄花城长城,还借长城景观开发了青龙峡、响水沟、西水峪等旅游区。近两年,农民开发长城的现象在一些地域也开始泛起。这些景区、景点由于都承载着较重的资金接纳任务,配套服务设施、游乐设施等越建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严重破坏了长城及其情况风貌,此类问题在早期政府投资修缮的长城景点也有差异水平的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整治长城景点的情况风貌。
(三)“野长城”由于缺乏须要的掩护措施,“人为破坏”和“自然损毁”现象严重。据视察,本市长城主体生存完整的67公里,基本完整的56公里,约占全线的五分之一;生存一般的116公里,不足全线的五分之一;其余是残损和严重残损的390公里,约占全线的五分之三强。目前,除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等长城段掩护修缮获得较好外,其他长城段由于地处偏远、交通未便,基本处于无人治理的“自然状态”没有获得任何基本的维护,“自然损毁”严重。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们探险、猎奇旅游的兴起,旅游“野长城”的人数逐渐增多,“野长城”除遭受“自然损毁”外,又在遭受着越来越多的“人为破坏”。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PA视讯市长城掩护治理措施(草案)》(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当前社会上对“什么是长城”存在的模糊认识,在广泛征求长城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在第二条对长城的看法进行了界定,明确了长城除包罗长城主体外,还包罗城堡、关口、狼烟台等隶属修建,以及砖窑等相关文物。
(二)为调动各方面力量增强长城掩护事情,《措施》凭据严格职责,依法行政的原则在第五条至第十条具体划定了文物、计划行政部门、区县人民政府、长城治理使用单元及其他相关组织、小我私家的职责,以保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关于长城的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措施》第七条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求,划定市文物、计划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严格履行职责,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5年内划定长城的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考虑在划定历程中,有的长城段急需掩护的实际情况,《措施》在广泛征求本市有关部门、文物专家和国家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划定;在划定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历程中,对急需掩护的长城,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会同市计划行政部门划定长城临时掩护区,并参照有关文物掩护单元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治理,以保证《措施》能够获得顺利实施。
(四)为解决本市长城掩护事情中存在的“无序开发”和使用长城不规范等问题,《措施》第十二条凭据新修订的文物法要求,对“无序开发”问题作了针对性的划定:即任何单元、小我私家不得将长城转让、抵押或者折股作为企业资产运营。利用长城开辟旅行游览场所的,应当由当地域、县人民政府提出,市文物行政部门对长城的利用方案和掩护措施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专家论证意见和结论实时向社会果真。未履行划定法式,任何单元、小我私家不得利用长城开辟旅行游览场所。此外,《措施》还对危及长城宁静的活行动了禁止性划定,如在长城主体上设置摊点、通讯设施;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织游览未开发的长城等,并凭据违法行为的性质设置了相应的执法责任。
二〇〇三年五月二十日
(2018年2月12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2018〕277号对本划定有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