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号
《PA视讯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划定》已经2005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〇〇六年一月六日
PA视讯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划定
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治理和监视,应当遵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和本划定。
第三条 PA视讯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治理的决策机构。
管委会委员中,市人民政府卖力人,房改、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卖力人,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治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治理局等有关部门代表,执法、金融和住房等方面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元代表占三分之一。在管委会中,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和PA视讯铁路系统的委员占三分之一。
第四条 PA视讯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治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元,卖力承办管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依法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治理运作及执法监视等职责。
治理中心设立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和PA视讯铁路分中心。分中心的业务规模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确定。
第五条 下列单元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团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元;
(四)民办非企业单元;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元及其在职职工可以凭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管委会凭据本市经济、社会生长等具体情况,可以适时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宣布执行。
第七条 治理中心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社会宣布住房公积金对账通告。
治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单元及其在职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凭证。
治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向缴存单元和缴存职工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治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及其相关事情人员应当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保密。
第八条 治理中心应当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卡或者住房公积金存折,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九条 单元应当依法为职工治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注销等相关手续。
单元不为职工治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质料申请治理中心督促单元治理,经督促仍不治理的,治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治理。
第十条 单元应当定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
单元多缴住房公积金的,治理中心应当依法退回。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元,可以凭据划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每次申请期限不凌驾1年。
第十一条 单元合并、分立时,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治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单元取消、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清偿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 在治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购置、制作、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治理商业银行小我私家住房贷款时,申请治理中心给予贴息。贴息的具体措施由管委会制定。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治理中心凭据本市的住房价钱、政策、职工购置能力及公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拟订,报管委会批准后宣布实施。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治理中心治理用度以及凭据划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所需资金。
第十五条 审计部门应当对治理中心进行年度审计监视,并依法向社会通告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 治理中心可以对未凭据划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元进行检查。
单元应当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人为、财政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
治理中心应当对单元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十七条 单元拒绝治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人为、财政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的,由治理中心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本划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