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170号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PA视讯市生育服务证治理措施〉的决定》已经2006年4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PA视讯市生育服务证治理措施》的决定
现决定对《PA视讯市生育服务证治理措施》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一)项修改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事情单元(无事情单元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伉俪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事情单元(无事情单元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挂号、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生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伉俪双方配合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治理。”
二、第八条第一款中的“育龄妇女”改为“依照本措施第五条第(一)项划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
本决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3月8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49命令宣布,2003年8月7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131命令修改的《PA视讯市生育服务证治理措施》凭据本决定修正后,重新宣布。
PA视讯市生育服务证治理措施
(2000年3月8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49命令宣布 凭据2003年8月7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131命令第一次修改 凭据2006年4月11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170命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 为实施《PA视讯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治理制度。育龄伉俪切合《条例》划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凭据本措施划定治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卖力《生育服务证》的治理事情。
卫生、公安、工商行政治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生育服务证》的治理事情。
第四条 育龄伉俪到达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有身前或有身后三个月内治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伉俪切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划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有身前申请治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 育龄伉俪应当凭据下列法式治理《生育服务证》: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事情单元(无事情单元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伉俪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事情单元(无事情单元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挂号、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生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伉俪双方配合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治理。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划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 对伉俪到达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实时予以治理《生育服务证》;对未到达晚育年龄的,应当发动其推迟生育时间。
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回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回复。对切合《条例》第十七条划定但不切合第十八条划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发动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 已婚育龄妇女在有身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设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治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 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规模内恒久有效。依照本措施第五条第(一)项划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在领取了《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规模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治理变换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伉俪,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伉俪,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治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违反《条例》划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育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治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增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设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应当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宣布,接受群众监视。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伉俪可以凭据需要选择加入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卖力将有关情况挂号在《生育服务证》上。
第十二条 育龄伉俪未取得《生育服务证》孕育第二个子女的,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对切合《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划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准予补办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对只切合《条例》第十七条而不切合第十八条划定的,应当发动其接纳调停措施,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接纳调停措施的,在交纳社会抚育费后,给予补办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十三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事情人员在《生育服务证》治理事情中,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措施。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元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元卖力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措施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5月30日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宣布,凭据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命令修改的《PA视讯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治理措施》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