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316号
《PA视讯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措施》已经2025年4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殷勇
2025年4月18日
PA视讯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措施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促进规章有效实施,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法式条例》等执法、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的立法后评估,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立法后评估,是指规章实施后,结合经济社会生长情况,凭据评估尺度和法式,对规章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视察、分析、评价,提出完善政府立法、革新行政执法事情等意见和建议,形建设法后评估陈诉的运动。
第三条 规章立法后评估事情坚持客观全面、科学规范、社会加入、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规章立法后评估事情。市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卖力组织、协和谐指导规章立法后评估事情。
第五条 规章的市级主要实施单元是立法后评估的责任单元(以下简称评估单元);主要实施单元不明确的,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协调确定评估单元。
对规范政府配合行为以及与经济社会生长或者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市司法行政部门凭据需要可以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
第六条 下列规章纳入立法后评估规模:
(一)拟上升为地方性规则的;
(二)拟进行重大修改的;
(三)拟废止但有较大争议的;
(四)与经济社会生长或者民众利益密切相关,且实施满5年的;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多的;
(六)行政执法监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情反映规章实施存在问题的;
(七)市人民政府要求进行评估或者市司法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评估的。
第七条 立法后评估事情应当凭据计划进行。市司法行政部门凭据立法后评估规模和实际事情需要,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对规章项目进行研究,体例立法后评预计划并组织实施。
立法后评预计划应当包罗规章项目名称、评估单元、事情要求等内容。
立法后评预计划在执行中可以凭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八条 评估单元应当凭据立法后评预计划,对有关规章或者规章中的有关划定进行评估,也可以对涉及特定领域、内容的规章进行专项评估。
第九条 开展立法后评估事情,应当对规章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等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评估。
第十条 开展立法后评估事情,应当全面了解规章的执行情况,运用科学的要领和手段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做到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评估单元不得预设立法后评估结论,不得片面取舍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 开展立法后评估事情,可以接纳实地调研、问卷视察、网络视察、座谈论证、专家咨询、案例研究、文献研究、有关立法比力分析等多种要领进行。
勉励评估单元凭据规章特点和事情需要创新立法后评估要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评估事情质量。
第十二条 对与经济社会生长或者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宣布立法后评估有关信息,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加入立法后评估事情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 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凭据各自职责和评估事情需要,提供与规章实施情况有关的信息资料,配合评估单元做好立法后评估事情。
第十四条 评估单元凭据事情需要,可以委托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执法服务机构、社会视察机构等(以下统称受委托单元),协助开展立法后评估事情。
第十五条 受委托单元应当依法建设,具备完成受委托事项所需事情条件,以及了解受委托事项有关领域情况和事情要求、能够有效加入有关事情的专业人员。
第十六条 评估单元应当增强对受委托单元的指导,监视受委托单元在委托规模内开展有关事情,且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次委托其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
第十七条 立法后评估凭据下列尺度进行:
(一)规章是否切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革新偏向,是否切合上位法的划定,是否切合立法权限;
(二)规章是否切合首都都市战略定位,立法目的和制度内容是否适应经济社会生长和社会治理的现状;
(三)规章划定的行为规范、执法措施和法式,是否明确具体、严谨合理、易于遵照执行,与其目的是否切合比例原则;
(四)规章设定的制度措施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协调,与同位阶规章之间是否冲突,有关配套制度是否完备;
(五)规章是否获得有效宣传,是否被治理服务工具知晓、遵守,是否能够有效解决有关领域的具体问题,实现预期效果。
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凭据立法后评估尺度,制定科学的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
第十八条 立法后评估一般凭据下列法式进行:
(一)由评估单元会同有关政府部门组织评估事情组,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行业组织代表等加入;
(二)制定评估事情方案,明确评估的目的、内容、要领、步骤及事情部署等;
(三)收集信息资料,听取有关政府部门、下层单元、治理服务工具、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及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开端评估结论;
(五)对开端评估结论作进一步论证,形建设法后评估陈诉。
第十九条 开展立法后评估事情,使用受委托单元事情结果的,应当结合实际事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不得以受委托单元事情结果替代立法后评估陈诉。
第二十条 立法后评估陈诉主要包罗下列内容:
(一)立法后评估的目的和工具;
(二)立法后评估的要领、历程等事情情况;
(三)对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四)规章及其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五)立法后评估结果及有关事情建议。
第二十一条 评估单元应当凭据立法后评估事情计划的要求,向市司法行政部门报送评估陈诉。
市司法行政部门对评估单元报送的评估陈诉组织评审,向评估单元反馈评审意见及事情建议;发现评估陈诉在立法后评估的内容、法式、要领、结果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的,可以要求评估单元增补开展评估事情,完善评估陈诉。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市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邀请熟悉有关领域情况或者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加入立法后评估陈诉的评审事情。
第二十三条 立法后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有关规章及体例立法事情计划的重要参考。
立法后评估陈诉建议革新行政执法事情或者完善规章配套制度的,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实时研究落实。
第二十四条 加入立法后评估事情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应当对事情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小我私家隐私予以保密。
第二十五条 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设健全立法后评估事情长效机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陈诉有关情况,推动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及其他有关省区市开展事情交流、资源共享和结果互鉴。
第二十六条 全面修订且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规则案的地方性规则,需要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参照本措施有关划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