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5]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有效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二氧化碳减排的促进作用,凭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PA视讯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事情的决定》,现对《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PA视讯市碳排放权交易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4〕14号)中重点排放单元规模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重点排放单元规模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牢固设施和移动设施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5000吨(含)以上,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元、国家机关及其他单元。
二、市生长革新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要实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事情机制和治理措施。
三、市生长革新委要增强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的监测预警和监视治理,重大事项要实时向市政府请示陈诉。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PA视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