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09〕24号
200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60周年纪念日,首都PA视讯将举办隆重热烈的庆祝运动。8月29日至9月26日期间,将在PA视讯天安门广场陆续举办涉及阅兵、群众游行、联欢晚会等庆祝运动相关内容的演练运动。10月1日晚,将在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燃放烟花。为确保运动顺利进行,鼎力大举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宁静情况,坚决防止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及周边发生火灾事故,凭据本市“国庆平安行动”统一部署,现将国庆演练运动期间和国庆当天火灾预防特殊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及周边实施警戒管控区域内所有单元、施工现场和居民住宅,对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活、生产和经营行为要落实积极的火灾预防措施,严格用火制度,杜绝危险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及烟花燃放半径波及区域规模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屋顶、平台、阳台和楼前屋后的可燃杂物全部清理;所有外露的修建物可燃装饰装修质料、保温质料、防水质料等和留有的孔洞、漏洞、敞开部位必须用不燃质料全部笼罩;所有重点防范区域的现场监护人员全部就位,实行零距离看护,一旦泛起火情立即扑救处置。烟花燃放波及区域规模的草坪绿地、油松树木在烟花燃放前不停喷水增湿,降低可燃性,须要时用不燃质料防护。
三、各有关单元及施工现场严格政审把关,配置富足的内部消防守卫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内部防火巡查,严格看守重点部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配备数量富足、质量良好的消防器材和工具,熟悉灭火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初起火灾的处置准备事情。
四、社会治安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志愿者、治保积极分子、志愿(义务)消防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全部落实牢固巡防区域,增配机动消防器材,在治安、消防巡逻中发现可能引生机灾的行为立即予以劝阻并上报,发现火情实时处置。
五、现场执勤安保力量发现可能引生机灾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消防救援人员要熟悉掌握现场执勤管控区域内的修建物、可燃物、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安保巡逻力量等方面情况,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地组织实施有效扑救。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规模内属地政府及单元必须部署现场看护力量,特别是在高空礼花阵地礼花燃放半径区域规模内,至少保证每30平方米设置一人专门看护。
六、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外围控制区组织若干社碰面消防巡逻组,发现可能引生机灾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立即责令纠正,情况危急的,陈诉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接纳查封、拘留等措施。
七、所有实施火灾预防特殊管控的措施必须在有关演练运动前全部准备就绪。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区域及周边单元的消防宁静责任人、消防宁静治理人、消防宁静治理人员、值班巡查人员及所有加入当天现场安保执勤人员、社碰面群防群治力量必须完玉成员培训,确保特殊管控措施真正落实。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