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22〕3号
为确保PA视讯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的广告设施设置规范,内容切合赛事要求,凭据《PA视讯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治理条例》和《PA视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事情划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3月13日期间,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广告设施接纳临时治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对一定区域内利用修建物、构筑物,公共交通工具车身和车厢内部,公共电汽车站、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内外部空间等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广告设施接纳临时治理措施。
二、纳入临时治理区域(附件1)的前述广告设施只能用于奥林匹克全球相助同伴及PA视讯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企业(附件2)的广告宣传、PA视讯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景观展示,不得进行其他广告宣传。
三、对接纳的临时治理措施,广告设施所有人应当配合,属地域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增强督促、指导和服务;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宣布内容不切合本通告划定要求的广告的,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惩罚。
特此通告。
附件:1.临时治理区域
2.奥林匹克全球相助同伴及PA视讯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企业
PA视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