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3〕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一份国务院文件周转情况的通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治理国务院文件情况陈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为了革新文件审批事情,提高机关事情质量和效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曾以京政办发〔1981〕33号文件、京政办发〔1981〕51号文件、京政办发〔1982〕48号文件做过若干划定,对于实时治理种种文电,防止压误、漏办,收到一定成效。但是,我们有不少文件处置惩罚效率甚低。据一九八二年统计,转发一份国务院文件,平均要四十天。有的文件周转半年发不出去,有的同志将文件积压两个多月不作审批。为了有效地改变这种状况,切实提高事情效率,特再重新印发上述三个文件,并重申和增补以下划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政府收到的国务院文件,由办公厅主管公牍处置惩罚的主任注批,尔后送主管领导同志批示。同时分送其他领导同志和部门。一般文件,应在文到之后二十四小时内送出;急件,文到之后,应立即送批;特急件,要坐等批示。
二、各单元对全文登报的国务院文件和收到办公厅分发的国务院文件,不要期待市政府行文转发才执行;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请示市政府的,应迅速提出贯彻执行意见;认为需要转发的,一般文件应在一周之内,急件应在三天之内代市政府草拟转发文稿送请主管副市长审核。如有关部门不能很快拟定贯彻执行意见,而又急需下达原件时,可以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先翻印,再发贯彻意见。
三、国务院文件,通常市政府领导同志已开会部署贯彻,或已全文登报,不需要再加按语的,一般的均不再转发,可登市政府公报。
凡凭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市政府已发文件贯彻执行的,一般均不再转发原件。
凭据事情需要,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不加按语翻印或复印的国务院文件,必须在文件上注明翻印或复印的机关名称。
凡需要由市政府转发、翻印下去的国务院文件,一般的主送规模为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含局级企事业单元);抄送市、区、县党政部门、市级司法检察机关、群众团体、队伍。凭据文件内容,需要直接发给公社(乡政府)、街道服务处以及区、县、局所属的行政单元和建设下层党委的企业、事业单元的,则由办公厅一次印发。
四、市人民政府责成办公厅对各级领导、各部门治理和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的情况实时了解和催办。通常要求限期向国务院陈诉执行情况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时代市政府起草陈诉文稿,一般应在国务院限期到达之前半个月送请主管副市长审核。
五、各单元领导应实时审批文件,增强对文书处置惩罚事情的领导,充实文书处置惩罚人员,建设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文书处置惩罚的具体措施,革新事情要领和事情作风,提高处置惩罚文件的效率和质量。因积压文件而延误事情的部门和小我私家,应凭据情节轻重、问题性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国务院关于一份国务院文件周转情况的通报
国发〔1982〕158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十月间,广州市一位干部给国务院来信,反映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转发国务院国发〔1982〕50号文件,即《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治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陈诉》,竟用了六个月时间。对此,赵紫阳总理十月二十九日批示:“请国务院办公厅研究一下,这是一般现象照旧个体突失事例?国务院下发文件,各地如何批转,是否有明确划定?今后文中,应得出什么结论,接纳什么纠正措施?”同时,万里副总理也作了批示。
国务院办公厅派人到广东做了视察了解,证明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这份文件,国务院三月二十七日发出,广东省政府转发用了七十天,广州市政府再转发又用了一百一十天,到九月底才发到下层。
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治理此文的历程是:(一)四月一日,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收到国务院文件四十份,由综合处提出分送意见和确定主办单元,经办公厅副主任批准,再由保密室挂号、装封、发出。共五天。(二)主办单元省财政厅收到文件后,三位厅长批阅四天,然后由办公室召集有关处的干部开会研究贯彻意见,代省府草拟文稿,经两位厅长审核后,打印送省政府办公厅。共十三天。(三)省政府办公厅将文稿转省财办审核。经有关处研究,财办副主任核阅,退回省政府办公厅,共十三天(四)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对文稿进行修改,排出大样,送分管财贸事情的副秘书长审核。因出差,大样压了十天。等他回来审了大样,送主管副省长签发。共二十一天。(五)再送印刷厂改版,送办公厅主任审核,再改版、校对、签发、付印,至六月十一日印出,共十一天。以上各环节,加上周转中间延误的一些时间,整整七十天。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收到省府转发的文件后,分送各单元,并批给财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开始认为,市内六个县、六个区都已有了省发的文件,不计划再转发了。于是就在财政局内部(只一份文件)传阅起来。先是有关的五个局长(共十个局长)传阅了八天,接着又批给有关的九个科的科长和主办科员十八人传阅近五十天。到八月十九日,预算科一位科长出差回来看到文件,认为乱开财政口子的问题还没有制止,建议照旧以市政府的名义转发一下,以便讲明态度,督促检查。他们拟了一个很短的稿子,经局长审核同意,八月二十八日送市政府办公厅,又周转了一个月时间。先是秘书处改稿,办公厅主任审核,接着送三位副市长审批。第一位副市长批示同意,第二位副市长提出一点修改意见,办公厅和财政局一层层商量、修改,又周转十多天。第三位副市长其时不在,三天后回来批示同意发,但又批要送另一位常务副市长阅。这第四位副市长外出开会,五天后回来批了两个字“已阅”。文件印出时已是九月二十九日,离国务院发文已经过了一百八十多天了。
这件事在广东虽属个体突失事例,但却集中地反映了机关条理多、环节多、领导干部多所造成的弊病,同时和机关事情作风、事情要领也有很大关系。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对此做了认真检查,并研究了革新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还派人到山东、湖南做了一些视察了解。同是转发国务院〔1982〕50号文件,三省的做法就各有差异。山东省政府认为是急件,收到文件的第二天就召开了电话聚会会议,先把精神转达下去;接着在三月三十一日把文件翻印发到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元;五月五日,正式以省政府名义发出贯彻执行的文件。湖南省政府四月一日收到文件,当日分送省有关领导同志,并批给省财政厅主办,十三天时间就把文件及省的贯彻意见印发到县。而广东省政府则用了七十天才转发到市、县。这说明,要提高事情效率,除了需要解决条理多、环节多、领导干部多等问题外,还需要在事情作风、事情要领上鼎力大举革新。
目前全国人民正在努力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国务院要求,作为上层修建的各级国家机关,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认真革新事情。国务院办公厅要带头提高服务效率,并凭据赵紫阳总理的批示,提出革新办文措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都要结合机构革新,认真改变作风,革新事情要领,提高服务效率,努力开创机关事情的新局面。
国务院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治理国务院文件情况陈诉的通知
国办发〔1983〕1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文件治理情况的陈诉》转发给你们,供参阅。他们这种认真卖力、考究效率、不停研究革新事情的精神,很值得提倡。希望各地域、各部门,都要结合机构革新,认真研究提高服务效率、革新事情作风、克服权要主义的问题,努力开创机关事情的新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
关于国务院文件治理情况的陈诉
国务院办公厅:
我省自一九七八年开始,由省政府办公厅批办国务院文件(原由省委办公厅批办)。几年来,由于省委、省府领导同志的重视和具体指导,在对国务院文件的批办事情方面,开端建设健全了规章制度,保证了国务院文件能实时转达贯彻。现将情况陈诉如下:
一、领导重视,亲自过问,具体指导。我省省委、省府主要卖力同志,对国务院文件的治理情况,一直很重视,要求比力严格。省委第一书记多次批示,要求做到认真治理,定期检查。一九七九年八月,主持省府全面事情的副省长亲自召集办公厅和秘书处的卖力同志开会,听取关于国务院文件治理情况的汇报,并做了指示。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召开省直各厅局分管文电事情的卖力人和办公室主任聚会会议,研究国务院文件的治理问题。聚会会议确定,对国务院文件都要做为急件治理。
二、总结经验,确定专人卖力治理国务院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在批办国务院文件的初期,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催办不实时,也曾泛起过文件治理时间过长,甚至发生积压文件的现象。如国发〔1977〕101号《国务院批转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家地震局关于汇编出书中国地震历史资料的请示陈诉》,要求一九七八年六月底以前将资料上报。但因主办部门的经办人外出,将文件压在抽屉里,又无人催办,致使文件凌驾划定的上报时间,压文达十个月之久。对此,省府领导同志严肃批评了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向省府写了检查陈诉。办公厅也认真总结了没有实时催办的教训,决定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确定一人专管国务院文件的治理,从而有了逐步的革新。
三、逐步建设健全了一套办文制度。在国务院文件实行专人治理后,我们又相继建设了包罗文件的分发、批办、翻印、催办、清退等环节的一套规章制度。(一)文件的分发(略)。(二)文件的批办。收到国务院文件后,先由治理文件的同志提出拟办意见,送秘书长阅批(秘书长不在时,由办公厅主任批办)。凭据秘书长或厅主任批注的意见,组织治理。基本做到了当天收文,当天批办,当天分发。(三)文件的翻印。省府确定,通常需要各级政府或各企事业单元贯彻执行的,都要立即原样翻印下发,使下边都能实时看到文件,尽早贯彻执行。翻印下发的时间最迟不凌驾三天。急件突击印发,一般不凌驾一天。翻印下发的规模分地师级和县团级。地师级发各行署、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县团级发各县政府和县以上厂矿企事业单元。发济南军区和山东省军区的文件,除国务院已有划定的外,均按牢固份数发给。(四)文件的催办。在国务院文件中约有百分之七十左右,需要结合本省情况提出贯彻意见。要求由主办部门代省府拟稿,形成文件,由省府下达。有的经省府审阅同意后,由部门发文,也有的通过召开全省专业性聚会会议进行转达贯彻。对其它不需要搞贯彻意见的文件,由省府明确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贯彻实施。为了加速文件的治理,从一九七八年下半年,建设了催办制度。催办形式有两种,一是电话催办;一是发催办单催办。每次催办都作纪录。若是急件,则要求限期完成。此外,还划定每季度都要将文件治理情况向省委、省府卖力同志汇综简报一次。半年和年终检查总结一次。(五)文件的清退。一九七九年划定,各地、市、县和省直各部门,每个文件留存二份,其余的都退省府统一监销。经过实践,觉这种种措施尚有不足之处。一是各地市县每年都要派车来省退文件,泯灭人力、物力太大;二是倒霉于事情。特别是一些规则、条例,以及其他需要恒久贯彻执行的文件,如果一年就全清退销毁了,会影响使用。因此,从一九八○年改为除了秘密文件按划定清退外,其他的文件由各地、市、县、省直各部门自行妥善保管和销毁。但每年要将情况向省政府办公厅陈诉一次。
今年一至十月,国务院发我省国务院文件一百五十一件(含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其中需要提出贯彻意见,应该治理的一百零九件。现已办结的一百件,正在办的九件。因问题庞大,涉及面广,治理时间凌驾两个月的有二件。收到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四十件,其中需要办的十八件,已办结的十七件。收到国函和国办函三十二件,现都已办完。收到国阅和参阅文件十二件,都已做了处置惩罚。
几年来,我们对国务院文件的治理事情方面,虽然建设了一些制度,做了些事情,但距形势生长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有些文件的治理时间较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再是文件下发后的贯彻执行情况,还缺乏实时地检查了解。这些问题,都需要结合机构革新,进一步研究解决。
以上陈诉如有不妥,请指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