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258号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PA视讯市渔业资源增殖掩护费征收措施〉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14年7月9日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PA视讯市渔业资源增殖掩护费征收措施》的决定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PA视讯市渔业资源增殖掩护费征收措施》(1991年7月6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19命令宣布,凭据2007年11月23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200命令修改)。
本决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