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充实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作用,勉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术,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划定,现就参保职工技术提升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依法加入失业保险三年以上、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术提升补助(以下简称“技术提升补助”)。
二、企业职工申请技术提升补助应同时切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申请技术提升补助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二)在本市依法加入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低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的。
三、技术提升补助尺度凭据取得证书的品级分为三档:取得低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的,补助尺度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的,补助尺度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的,补助尺度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品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提升补助。
技术提升补助尺度将凭据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术培训、判定收费尺度等因素,适时调整。
四、切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技术提升补助。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质料:
(一)技术提升补助申请表;
(二)申请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品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职工的小我私家本市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需提交的质料。
五、街道(乡镇)社保所在核实申请人基本信息后,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上报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质料进行初审后按月上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与社保系统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按月进行审核,并于次月5日前将拟享受技术提升补助的职工名单等相关信息在PA视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职工小我私家银行账户中。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凭据首都功效定位、工业生长偏向及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适时研究出台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术提升补助尺度应向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七、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切实做好技术提升补助申请审核系统建设事情,力争尽快实现技术提升补助网上申请、在线审核、系统支付。
在2017年度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于2018年底前按划定法式申请技术提升补助。
八、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术提升补助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术提升补助科目中列支。
九、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凭据各自职责卖力解释。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