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发〔2017〕74号
各有关单元:
为规范财政资金治理,现将《PA视讯市高精尖工业生长资金治理暂行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A视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3日
PA视讯市高精尖工业生长资金治理暂行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凭据公共财政预算治理要求,为规范PA视讯市高精尖工业生长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的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凭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治理措施〉的通知》(财建〔2016〕844号)和《PA视讯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治理措施》等有关划定,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高精尖资金,是指由PA视讯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公共财政资金预算部署,纳入PA视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年度部门预算治理,用于贯彻落实《PA视讯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中国制造2025〉PA视讯行动纲要》以及国家和PA视讯市相关工业生长战略和政策要求,加速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工业创新能力,推动切合首都都市战略定位的工业向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生长,促进传统工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优化工业生长情况的资金。
第三条 高精尖资金的使用和治理应遵循依法依规,果真透明,统筹部署,重点突出,增强羁系,注重绩效的原则。要尊重市场经济纪律,充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在技术创新、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工业融合生长等方面的引导和刊行动用。
第四条 高精尖资金支持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具体卖力组织和实施。高精尖资金由市财政局卖力预算部署和监视使用,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确定支持偏向、规模和尺度。
第二章 资金支持规模及使用方式
第五条 高精尖资金的使用应紧紧围绕《PA视讯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国制造2025〉PA视讯行动纲要》等政策文件确定的工业偏向,重点在工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结果转化落地、创新型工业集群、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军民融合、两化融合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内择优支持促进工业创新生长、加速工业结构战略性深条理调整和转型升级、稳定本市经济增长和促进投资有重要支撑的重点项目以及市政府要求扶持工业生长的其他事项。
受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纲要》及相关备忘录设定的联合惩戒的企业不在本措施支持规模。
第六条 高精尖资金接纳拨款补助、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对同一个项目原则上接纳一种资金支持方式。高精尖资金主要用于企业项目建设、研发、生产、经营等支出。
(一)拨款补助
拨款补助方式具体分为事前补助、事中补助和事后补助。事前和事中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凭据项目投资内容、目标等审定项目投资概算,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并划定使用用途的财政支持方式。其中,事前补助项目各项手续齐备后即可支持;事中补助项目原则上要求投资进度到达50%(含)及以上方可支持。事后补助是指项目单元围绕投资目标,先行投入并组织开展研发、结果转化和工业化等运动,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结果后,按划定法式进行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凌驾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最高不凌驾1000万元,联合申报项目最高不凌驾3000万元。
(二)贷款贴息
要求企业与银行签订牢固资产借款条约,贷款资金到位。贴息率不凌驾人民银行宣布的同期中恒久贷款利率,项目贷款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宣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按实际利率给予补助。贴息期限原则上一般不凌驾2年,最高不凌驾3年,分年度部署,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贴息额度不凌驾1000万元。
(三)融资租赁补助
要求企业已签订融资租赁条约,对承租企业已发生使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但未经过补助的融资租赁用度,凭据不凌驾5%的比例分年度给予后补助,补助期限不凌驾项目实际建设期且不凌驾3年,分年度部署,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凌驾1000万元。
(四)以奖代补
1.支持工业创新中心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年组织对已批复的工业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评估,评估及格的凭据方案执行进度给予分阶段奖励。认定为国家工业创新中心的,原则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生长。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及格且结果转化成效突出,并对企业创新生长孝敬度高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加速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有重要支撑作用,且被国家和PA视讯市认定为标杆企业或重大示范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资金最高额度不凌驾1000万元,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等支出。
第七条 已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有配套要求或联合支持的项目除外。市级重大项目,支持方式和尺度可不受上述划定限制,经市政府审议后决定。
第八条 高精尖资金治理历程中发生的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检查、绩效评价、验收及股权投资委托治理费等用度,可在高精尖资金中列支,按《PA视讯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治理措施》等相关治理划定进行治理。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凭据政府采购有关执法、规则和制度划定执行。
第三章 资金申报及治理
第九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卖力体例和执行高精尖资金支出预算,凭据年度资金预算部署,组织项目申报。在项目预算支出控制数内,对本部门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切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经择优遴选后报市政府,抄送市财政局。
第十条 市财政局凭据国家有关执法、规则、目标政策,市委市政府事情重点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履行职能、事业生长目标,审核项目预算。
凭据提高项目支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要求,对于财政评审规模内的项目,按划定进行财政评审,其他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实行部门自评。
第十一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卖力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市财政局。凭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 高精尖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批复的已落实项目不低于当年市财政预算要求,资金支出进度应与时间进度相匹配。申报预算需填报资金总体及单项绩效目标。
第十三条 高精尖资金实施项目库治理,市经济信息化委接纳对社会果真征集和围绕市政府重点事情定向遴选的方式组织项目申报并纳入项目库转动治理。
第十四条 待市政府批复后,资金拨付前,项目单元须与市经济信息化委签订项目条约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五条 项目单元收到高精尖资金后,应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治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现行财政制度划定进行账务处置惩罚。划定高精尖资金使用用途的,应建设明细账或辅助账。在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单元应每半年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在半年内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交验收申请,并履行验收法式。
第四章 监视检查与绩效治理
第十六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高精尖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项目治理等全历程进行监视检查,定期对支持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跟踪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可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监视检查。
第十七条 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项目单元上级主管部门应增强对高精尖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监视治理,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和相关部门做好监视检查及验收治理事情。
第十八条 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在执行历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取消、变换等情况,相关项目部门应当凭据划定的法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
第十九条 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将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完成情况、决算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增强项目治理及体例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条 项目单元对项目和申报质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卖力,应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以及其它部门开展的监视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事情。
第二十一条 项目在执行历程中因故终止或变换时,项目单元应实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终止或变换。市经济信息化委批准终止或变换的项目,凭据实际情况可收回全部或部门高精尖资金。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元应凭据相关执法规则和制度划定使用高精尖资金,对高精尖资金使用中存在骗取、挪用等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执法规则进行处置惩罚。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在执行历程中如项目单元受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纲要》及相关备忘录的联合惩戒,将被暂停、取消资金申请和支持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卖力解释,高精尖资金治理使用中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发。
第二十五条 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施行,《PA视讯市财政局PA视讯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PA视讯市工业生长资金治理措施的通知》(京财经一〔2002〕177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