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生长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治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欠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生长理念,加速构建新生长花样,推动高质量生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偏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罗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罗综合交通枢纽革新、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恒久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罗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二)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域,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域,加速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连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生长、长江经济带生长、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生长、黄河流域生态掩护和高质量生长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勉励相关地域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实发挥示范刊行动用。
(三)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加入的种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欠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接纳多种方式予以盘活。勉励民营企业凭据实际情况,加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接纳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连续康健生长。
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康健生长。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勉励更多切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刊行上市。对于在维护工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刊行要求、切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设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设多条理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刊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果真协议转让的,按划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事情。
(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相助(PPP)。勉励具备恒久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接纳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社会资本方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淘汰政府补助额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接纳适当方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奖励。
(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实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效,创新交易产物和交易方式,增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协助开展咨询照料、尽职视察、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交易越发规范、高效、便捷。接纳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加入交易竞价。
(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效作用。勉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划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恒久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刊行债券等方式,为切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恒久资金支持。
(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加入盘活都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革新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富厚存量资产功效、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污水处置惩罚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在各级领土空间计划、相关专项计划中充实考虑老港区搬迁或功效革新提升,支持优化口岸客运场站计划用途,实施综合开发利用。
(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革新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计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康健、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效。支持金融资产治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十)支持吞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切合反垄断等执法规则前提下,勉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吞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增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淆所有制革新、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治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治理能力。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
(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速治理相关产权挂号。对项目前期事情手续不齐全的项目,凭据有关划定补办相关手续,加速履行竣工验收、收费尺度审定等法式。对项目盘活历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
(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物价钱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按法式合理调整污水处置惩罚收费尺度,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惩罚收费制度。建设健全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缔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
(十三)完善计划和用地用海政策。依法依规指导拟盘活的存量项目完善计划、用地用海、产权挂号、土地分宗等手续,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涉及手续治理或开具证明的积极予以支持。坚持先计划后建设,对盘活存量资产历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计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应充实开展计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法式,确保土地、海域使用切合相关执法规则和领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十四)落实财税金融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切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事情,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治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实发挥各自优势,凭据市场化原则积极加入盘活存量资产。勉励切合条件的金融资产治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刊行债券融资,解决欠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增强投融资相助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四、用好接纳资金增加有效投资
(十五)引导做好接纳资金使用。增强对盘活存量资产接纳资金的治理,除按划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送还等支出外,应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勉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接纳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实发挥接纳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行动用。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域,盘活存量公共资产接纳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接纳资金使用应切合预算治理、国有资产监视治理等有关政策要求。
(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接纳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情况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计划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切合相关计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事情成熟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加速相关项目审批批准存案、计划选址、用地用海、情况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事情手续治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事情量。
(十七)增强配套资金支持。在部署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接纳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勉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加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接纳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划定予以支持。勉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凭据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五、严格落实种种风险防控举措
(十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历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划定,做好财政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事情,除相关政策划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果真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实保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制止在存量资产转让历程中泛起债权悬空。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为盘活存量资产缔造良好条件和气氛。所有拟刊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切合国家重大战略、生长计划、工业政策、投资治理规则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十九)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执业尺度和业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视察、项目评估、财政和执法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违反相关执法规则的中介机构依法追责。
(二十)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置惩罚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富厚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治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治理人与运营治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更好发挥原始权益人在项目运营治理中的专业作用,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连续稳定运营。
六、建设事情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实行台账式治理。全面梳理各地域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治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一明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元和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治,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解决存在问题,调动民间投资加入积极性。
(二十二)建设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生长革新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增强盘活存量资产事情信息相同和政策衔接,建设完善事情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整决共性问题,形成事情协力,重大事项实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陈诉。各地域建设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接纳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事情。
(二十三)增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事情成效突出的地域或单元,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恒久闲置、盘活事情不力的,接纳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情开展情况作为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将勉励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域,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当年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相关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国有资产陈诉。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凭据实际事情需要,在全国规模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域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果真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