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304号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PA视讯市盐业治理若干划定〉等4项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164次常务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吉宁
2022年6月19日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PA视讯市盐业治理若干划定》等4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PA视讯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一、PA视讯市盐业治理若干划定(1995年11月24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31命令宣布,凭据1997年12月31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12命令第一次修改,凭据2002年2月11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92命令第二次修改,凭据2014年7月9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259命令第三次修改)
二、PA视讯市会计治理措施(1998年5月15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4命令宣布)
三、PA视讯市献血治理措施(2009年9月7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214命令宣布)
四、PA视讯市果真场合外语标识治理划定(2020年2月29日PA视讯市人民政府第291命令宣布)
本决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