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消促字〔2023〕19号
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总部企业、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高质量生长若干措施》(京商消促字〔2022〕14号),做好2023年度勉励生长商业品牌首店首发项目申报事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偏向及内容
(一)对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1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海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PA视讯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店面装修(含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已支出的房租(不凌驾12个月)之和凌驾50万元,业绩稳定且具有良好生长性,给予资金支持。其中零售企业凭据项目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亚洲首店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PA视讯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凭据项目审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二)对2021年11月1日(含)以后引进在京纳统零售企业设立的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引进方,凭据每新增引进1个满足以上条件的店肆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的尺度,给予资金支持。
(三)对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2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举办的海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宣布运动的场租、搭建、宣传推广总用度的50%,服装衣饰、化妆品、腕表、箱包、金银珠宝等时尚消费类新品宣布运动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其他消费品牌新品宣布运动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二、支持条件
项目申报单元应切合以下条件:
(一)在PA视讯地域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治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元。
(二)项目申报单元经营状况良好,财政治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四)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PA视讯市新增工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规模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PA视讯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纪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三、申报质料
项目申报质料一式三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元公章(全套申报质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项目申报质料不予退回。申报质料如下:
(一)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
(三)项目单元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四)项目单元近三年财政报表(资产欠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支撑质料。
1.申报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支持资金的单元,应提供店肆开业以来每月业绩表、店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或具有商标区域独占使用权的被授权方)出具的关于店肆类型说明、营业中的店肆照片、与投资额相对应的支出条约、项目已发生用度明细表、相关支出凭证,若该店肆实际运营单元非商标注册人,还应提供被授权使用该商标的说明。
2.申报引进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奖励资金的单元,应提供2年及以上的引进协议或租赁协议、该店肆开业以来每月业绩表、店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或具有商标区域独占使用权的被授权方)出具的关于店肆类型说明、营业中的店肆照片、该店肆实际运营单元在京已纳统的支撑质料。若该店肆实际运营单元非商标注册人,还应提供被授权使用该商标的说明。
3.申报新品宣布运动支持资金的单元,应提供项目已发生用度明细表、项目支出凭证、新品宣布运动方案、运动总结陈诉(含运动完成情况、运动绩效情况、运动宣传情况、运动现场照片)。
(六)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质料。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本文件宣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元应在项目切合相应条件后,凭据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质料提交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总部企业,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支持资金的单元,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2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2.申报引进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奖励资金的单元,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引进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2年5月1日(含)以后引进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看法店,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3.申报新品宣布运动支持资金的单元,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京举办的海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宣布运动,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3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举办的海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宣布运动,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核。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团体、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自收到企业申报质料起30日内,汇总通过初审的项目填写《商业流通生长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及《商业流通生长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复审。
五、事情要求
(一)对于同一申报单元,年度申报项目(含新品宣布运动)不凌驾两个;对于同一新品宣布运动,仅限一个项目单元申报。
(二)对于申报首店项目,申报主体应为门店实际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申报品牌应为门店实际运营品牌。
(三)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质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定时间进度推进。不得擅自改动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质料的项目申报单元,将按《PA视讯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纪录名单治理措施(试行)》划定进行处置惩罚,已获得的项目支持资金须退回市商务局。
(四)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元应积极配合相关监视检查、审计等事情。
(五)各初审单元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切实做好指导与审核,严格把关,凭据划定法式做好相关事情。各初审单元应增强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指导和跟踪羁系,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充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目单元收到财政资金后,应凭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划定进行账务治理,相关执法规则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七)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凭据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等有关划定进行处置惩罚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2022年凭据《PA视讯市商务局关于宣布2022年勉励首店首发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2〕15号)要求提交申报质料的项目,仍然凭据原通知要求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不能再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可按本通知要求增补相关资料后重新申报。
六、最低经营期限
申报企业应允许获得财政资金之日起连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如果有违反,原则上应退回相应资金。
七、其他事项
本文件由市商务局卖力解释。
PA视讯市商务局
2023年3月6日
(项目咨询联系人:消费促进处 赵爱雨;电话:55579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