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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细则(试行)》的通知_政策文件_首都之窗_PA视讯_PA视讯在线百家乐_PLAYACE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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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机构]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元]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6-27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能发〔2023〕16号
  7. [废止日期]
  8. [宣布日期] 2023-07-0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3年 第35期(总第815期)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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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能发〔2023〕1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羁系局、金融办,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各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相关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    

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治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视治理委员会PA视讯羁系局    

2023年6月27日  


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本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的监视治理事情,维护职业技术培训市场秩序,促进公正竞争,掩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PA视讯市单用途预付卡治理条例》等执法规则,凭据本市规范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羁系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及其监视治理运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含外商投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小我私家,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面向社会开展以职业技术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的机构。

  本细则所称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刊行的,供消费者凭据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相助规模内,可以分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凭证或者虚拟凭证。实体凭证包罗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载体;虚拟凭证包罗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约定信息等载体。

  本细则所称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是指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以下称培训学员)签订培训服务条约并预收资金后,培训机构再凭据条约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即先收费后培训模式下培训机构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以下简称预收资金)。

  第三条  勉励培训机构实施“先培训后收费”的收费模式。

  第四条  培训机构应当与培训学员签订书面条约(含电子条约)或者向培训学员出具凭据,条约或者凭据应正当有效,并载明下列内容:

  (一)双方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培训机构收款账户信息、预收金额、支付方式、履约保证措施;

  (三)兑付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内容、所在、数量、质量及兑付盘算种类、收费尺度、扣费方式;

  (四)履行期限,以及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

  (五)风险提示;

  (六)赠送权益的使用规模、条件及退款的处置惩罚方式;

  (七)变换、中止、终止等情形预收款的处置惩罚方式;

  (八)退款盘算要领、渠道、手续费;

  (九)挂失、补办、转让方式;

  (十)消费纪录、余额查询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要领。

  培训机构与培训学员可以参照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制定的《PA视讯市职业技术培训服务条约》示范文本订立条约。严禁利用不公正花样条款侵害培训学员的正当权益。

  培训机构在与培训学员签订条约时,应就条约约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方式、退费方式、退费流程等事项予以充实见告。

第二章  预付卡服务存案

  第五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预先向培训学员收取培训服务用度的本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存案规模。

  第六条  本市建设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为培训机构存案、培训学员查询存案果真信息等提供便利。培训机构应按要求通过PA视讯市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存案,并确保相关存案信息准确、完整。存案信息包罗: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所属行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等。

  第七条  培训机构存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通过服务系统进行存案变换。

  第八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羁系中发现辖区培训机构使用服务系统存案时未正确选择行业、领域的,应实时通知培训机构,要求其更正行业、领域,并凭据本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存案要求增补或修改存案信息。

  第九条  为建设完善全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存案事情台账,培训机构在通过服务系统存案的同时,需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存案质料(见附件1)。

  第十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充实利用服务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宣布已存案的培训机构信息目录。培训学员可通过服务系统查询已存案培训机构的相关存案信息。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服务全部兑付完毕且不再刊行的,应通过服务系统注销存案信息。

第三章  收费与资金存管

  第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当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正、正当和老实信用原则,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尺度。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与尺度应在办学场所、机构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见告培训学员。培训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尺度外收取其他用度,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学员摊派用度或者强行集资。

  第十三条  培训机构收取培训用度后,应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向培训学员出具以培训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等消费凭证。培训学员索要消费凭证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培训机构应为培训学员提供预收资金使用情况、培训服务消费纪录、余额等信息的查询服务,培训机构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全面。培训机构应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生存交易纪录至少三年。

  第十四条  培训机构不得诱导或强迫培训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用度。

  第十五条  培训机构预收培训服务用度的,须接纳银行存管模式开展预收资金羁系。培训机构应自主选择一家PA视讯辖区内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与存管银行签署预收资金存管服务协议,开立唯一的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以下简称专用存管账户)。培训机构主体与收费主体应一致。培训机构开通银行存管服务前,不得预收资金。

  第十六条  培训机构应将全部预收资金直接存入唯一的专用存管账户,即时向存管银行提供相关交易信息,通过资金存管系统实现分账治理、核算。培训机构不得使用专用存管账户以外的账户预收资金,不得侵占、挪用资金。培训学员支付现金的,培训机构应于一个事情日内将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同时将相关交易信息报送存管银行。

  第十七条  存管银行凭据本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凭据A级10%、B级20%、C级30%、D级40%的比例,对培训机构预收资金进行资金存管并实行动态调整;剩余预收资金需在两个事情日内完成拨付。分级评估结果和预收资金存管比例确认书(见附件2)由培训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存管银行提供。新的年度分级评估结果宣布后,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实时调整更新确认书,存管银行凭据确认书调整更新预收资金存管比例。

  对于新设立的暂未取得评级的培训机构,存管银行凭据30%的比例对培训机构预收资金进行资金存管。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应定期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存管银行出具的资金对账信息。须要时,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向存管银行确认辖区培训机构的预收资金存管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存管资金支取须与培训服务进度相匹配,存管银行凭据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服务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资金支取需求,经培训学员确认后,于两个事情日内拨付存管资金。培训机构服务完成且履行见告义务后,培训学员凌驾五日未确认的,存管银行视为确认同意,履行存管资金拨付。培训机构和培训学员双方存在争议的,应凭据培训服务条约约定处置惩罚争议问题,存管银行凭据争议处置惩罚结果拨付存管资金。

第四章  退费

  第二十条  培训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服务条约并完成付费之日起七日内没有加入培训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培训机构应自培训学员提出退费要求之日起五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全额退费;培训学员因付费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确实无法按原渠道退还的,需由培训学员确认变换退费渠道。

  第二十一条 切合下列情形之一,培训学员要求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当凭据约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培训学员提出退费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回:

  (一)培训机构未凭据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执法划定可以解除条约的其他情形。

  由于培训机构原因导致培训学员退费的,凭据原约定的优惠方案退回预收款余额。

  第二十二条  培训学员与培训机构发生退费纠纷时,培训机构不得以培训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用度或培训机构纳入预收资金羁系为由,拒绝培训学员的合理诉求。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员与培训机构因退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原则上应按培训服务条约约定处置惩罚,培训机构应积极与培训学员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培训学员可通过以下途经解决:

  (一)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建设的其他调整组织调整;  

  (二)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三)凭据与经营者告竣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监视治理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对培训机构刊行、兑付预付卡及相关培训服务情况进行监视和治理。其中: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卖力会同本级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政策,指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辖区培训机构的预收资金羁系事情。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凭据“谁审批、谁羁系,谁主管、谁羁系”的原则,对辖区培训机构履行监视治理职责。卖力督导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预付卡服务存案,向存管银行提供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和预收资金存管比例确认书并实时动态更新,督导预付卡服务存案的培训机构落实预收资金羁系要求,并有权接纳下列措施:

  (一)进入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了解有关情况;

  (二)要求培训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要求培训机构提供有关证照、凭据、条约、交易纪录等资料并有权复印。

  培训机构应当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视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十五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设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羁系联动事情机制,依法接纳相关信用治理措施,依托培训机构“6+4”一体化综合羁系机制,对辖区培训机构实施差异化羁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卖力会同相关部门,凭据各自职权规模,对违反《PA视讯市单用途预付卡治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辖区培训机构的预付卡服务存案事情台账和辖区培训机构的预收资金羁系情况。

  第二十六条 地方金融羁系部门卖力建设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信息平台,明确存管银行接入尺度,规范存管服务,归集开展存管业务的存管银行报送的资金存管信息。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治理部卖力指导商业银行治理预收资金专用存管账户的开立、变换和取消业务。

  第二十八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视治理委员会PA视讯羁系局卖力指导存管银行做好预收资金存管事情。

  第二十九条  存管银行应严格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羁系要求及相关金融羁系部门的业务划定,对存案的培训机构开展资金存管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培训机构预收资金存管事情的监视检查。存管银行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和信息强制为培训机构和培训学员提供担保、融资等相关服务,不得因提供存管服务而特别收取培训机构、培训学员的存管用度,不得侵占、挪用培训机构的存管资金。

  存管银行应当凭据要求接入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信息平台。

  第三十条  在预收资金羁系历程中,有关部门、培训机构、存管银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私家信息掩护法》,对收集的培训学员小我私家信息依法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施行前已经开展预收费经营模式的经营者,凭据本细则划定须存案或资金存管的,应当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九十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卖力解释。


附件1

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存案表

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存案表


附件2

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和预收资金存管比例确认书

  xx(存管银行名称):

  凭据xx年度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xx(培训机构名称)评级为(A、B、C、D)级(括号内选项打“√”)。

  凭据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要求,该培训机构的预收资金存管比例为(10%、20%、30%、40%)(括号内选项打“√”)。

  或:

  xx(培训机构名称)为xx年经我局审批新设立的培训机构,未加入xx年度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分级评估,暂未取得评级。

  凭据PA视讯市民办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羁系要求,该培训机构的预收资金存管比例为30%。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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