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网办发〔2024〕16号
各有关单元: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高效便利宁静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的部署精神,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划定》等有关文件划定,PA视讯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PA视讯市商务局、PA视讯市政务服务和数据治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PA视讯)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治理措施(试行)》《中国(PA视讯)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治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现正式印发,请严格凭据治理措施有关要求,规范使用负面清单。
PA视讯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PA视讯市商务局
PA视讯市政务服务和数据治理局
202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