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执发〔2025〕15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总队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元:
凭据规则、规章修订情况,经总队党委会研究通过,决定调整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职权表》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将调整修订后的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凭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
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凭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执法、规则和规章,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 本《基准》适用于PA视讯市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
第三条 本《基准》执法主体为PA视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第四条 本《基准》中种种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划定为A、B、C三个基础裁量档次。其中:“违法行为自己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对应A档,“违法行为自己社会危害性一般的”对应B档,“违法行为自己危害性轻微”对应C档。
第五条 本《基准》中,针对种种违法行为设定的基础裁量档,其对应的裁量幅度为依法“从轻”处罚的下限至“从重”处罚的上限。属于行政处罚法应当或者可以减轻、加重处罚情节的,可以跨越本《基准》划定的基础裁量档实施处罚,具体裁量基准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第二章 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
第六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实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四)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执法另有划定的除外。
(五)执法、规则、规章划定不予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结果的;
(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体现的;
(五)执法、规则、规章划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一)能够主动纠正或者实时中止违法行为的;
(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尚未发生社会危害结果的;
(三)在配合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
(四)因残疾或者下岗失业等原因,生活确实困难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宁静,侵监犯身权利、工业权利,妨害社会治理,情节严重,尚未组成犯罪的;
(二)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
(四)配合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对举报人、证人攻击抨击的;
(七)故障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八)执法、规则、规章划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其他特别裁量规则
第十条 文化领域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
(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凭据对应裁量阶次最高限从重处罚;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中小学在校学生进入营业场所的比照对应裁量阶次上浮一阶从重处罚;
(三)游艺娱乐场所在法定节沐日外接纳未成年中小学在校学生的比照对应裁量阶次上浮一阶从重处罚;(四)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在寒暑假接纳未成年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凭据最高裁量阶次上限处罚;
(五)游艺娱乐场所在寒暑假法定节沐日外接纳未成年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凭据最高裁量阶次上限处罚。
第十一条 出书领域减轻、免除及从重处罚情形:
(一)印刷或者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出书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书物或者其他非法出书物的,当事人对非法出书物的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书物、违法所得,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二)涉及淫秽内容的案件按自由裁量权基准提高一阶执行,已到达最高等阶的按法定行政处罚幅度最高限额执行。
第四章 实施裁量基准制度要求
第十二条 执法规则规章划定起罚点的表述中“以上”包罗本数。除此之外,除非裁量权基准中有特殊标志,“以上”均不包罗本数,“以下”均包罗本数。
第十三条 执法规则规章对违法所得的处置惩罚未作划定的,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划定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不再另外表述。
第十四条 对凭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较重或者减轻处罚的重大、疑难和庞大案件,且切合团体讨论条件的,应当通过团体讨论,才气做出处置惩罚决定。
执法、规则、规章对行政处罚法式有特别划定的,凭据其特别划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基准》及对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自2025年3月7日起实施。原有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本《基准》划定纷歧致的,以本《基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