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6〕7号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元和参保小我私家定时足额缴纳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为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起,本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634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270元。
二、自2026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署理机构以小我私家身份存档,且加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小我私家,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小我私家,可在7270元和36348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
1.如凭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6348元核算,参保小我私家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69.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3.48元。
2.如凭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7270元核算,参保小我私家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54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72.7元。
三、自2026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署理机构以小我私家身份存档,且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小我私家,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小我私家,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93.68元。
四、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尺度调整发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元和参保小我私家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影响小我私家权益纪录,参保单元不计征滞纳金。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6年8月20日
(此件果真宣布)

